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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出版书号管理的建议
言恭达
经过二十多年持续不断的打击非法出版物活动,我国出版物市场显示出良好的繁荣局面。然而,由于我国出版体制正处于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期间,一些出版单位未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出版过程中疏于管理,致使书号等一些国家赋予的出版资源外流给不法书商。不法书商以盈利为唯一目的,要么骗取出版单位信任,与管理松懈的出版社联手合作;要么肆意盗窃已有的出版物刊号,非法出版一些图书特别是艺术类图书,侵犯作者版权,给广大作者造成伤害。
比如,一些不法书商冒充出版单位工作人员与书画名家联系,表示要为书画家出版作品集,在获取书画家信任并获得作品后进行“出版”。书画作者在收到出版物后发现出版物并非合法出版物。有的系假冒出版单位,有的系盗窃已有的出版物CIP号或胡乱编撰国际图书统一书号,有的所选取作者的书画作品并非真品,行侵权复制、非法牟利之实。近几年来,上当受骗被侵权的书画家数量之多、受害之严重,已达到普遍的现象。
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有多方面,但主要有三个。一是出版单位内部管理不严,部分编辑部外包给社内外个人,以经济效益为唯一指标,致使出版单位三审制落空,或徒具形式,书号被个人或外包单位所控制;二是社会上少数不法人员假冒出版单位工作人员行骗,骗取书画作者的信任,左右挪腾,非法获利;三是书画家不了解出版内情,不熟悉出版单位和出版流程与要素,没有习惯通过网络去查实出版物刊印的ISBN与CIP数据的真实性,故往往上当受骗。
对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对出版单位的内部管理。各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从严执行有关现行国家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对违反出版管理制度的责任人的处惩力度。对于书号、选题、合同管理不严的出版单位,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限制其选题和书号的发放。必要时建议进行专项治理行动,从源头上进行治理。
二、严惩不法书商的非法出版行为,一旦发现盗用某出版单位的书号(ISBN或CIP),该出版单位则有责任联手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严厉打击这种犯罪行为。
三、建立出版信息公开制度。对于我国所有出版单位的信息,包括编辑情况、已出版图书情况、联系方式、国际标准书号的使用情况、CIP(中国版本图书馆数据)等情况进行信息披露,使得作者便于核对,防止因不明情况而被骗。中国文联和各团体会员以及所属维权机构,要加大对文艺作品作者的权利的自我保护力度,定时沟通信息,实时交流情况,形成遍及全国、分工合作的维权网络。必要时以权利人组织的名义出面进行维权,解决艺术家、书画家维权难、维权贵、维权烦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