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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
1991.1.20 新华社报道,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公司所属百罕公司违反规定从事炒黄金和外汇买卖,造成1800多万美元损失的重大案件,被监察部查处。6名责任人分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给予行政处分。
1991.2.25-3.2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1991年3月2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批准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决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会议决定撤销许家屯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决定免去林汉雄的建设部部长职务、钱永昌的交通部部长职务。
1991.2.25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了民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等10个单位《关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建房工作的请示》,决定从1991年起,在成批安置期间,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住房实行地方政府和军队共同承建,军队多承担些建房任务,以便加快和妥善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
1991.3.2 杨尚昆签署主席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1.3.19-20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为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召开做了一系列准备工作,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3.20;3.21)
1991.3.25-4.9 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批准了国民经济和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从1980年到1990年,中国先后完成了“六五”的“七五”计划,提前实现了第一步战略目标。国民生产总值由4470亿元增加到1740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年均增长9%。全国绝大多数地区解决了温饱问题,开始向小康过渡,少数地区已经实现了小康。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会议任命邹家华、朱镕基为国务院副总理,任命钱其琛为国务委员;补选周南为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
1991.4.15 天安门广场竖起新旗杆。新旗杆高30米,约7吨重,换下的旧旗杆作为历史文物送存中国革命博物馆。
1991.4.26 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介绍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的《中华群英录》出版发行。
1991.5.9-6.16 李鹏总理在安徽考察工作。考察期间,李鹏深入洪涝灾害地区察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
1991.5.13 李鹏总理看望北京市橡胶五金厂的工人。并为该厂题词:“办好福利企业,造福社会,造福残疾人。”
1991.5.19 中国第一个法定的“全国助残日”,全国各地干部群众纷纷走上街头,以各种形式开展助残活动,表达全社会对残疾人的关心。
1991.5.26 国务院召开第八十三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草案)》;讨论了加强土地保护工作的问题,决定每年的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
1991.6.4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并任命朱穆之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曾建徽、周觉为副主任。
1991.6.21-29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文物保护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整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犯罪的补充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会议还批准了1990年国家决算以及两个国际公约等,并就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做出决定。
1991.6.26 国务院作出《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改革养老保险完全由国家、企业包下来的办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1991.7.16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决定撤销国务院生产委员会,成立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兼任国务院生产办公室主任。
1991.7.20-23 全国县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暨社会养老保险会议在山西左云县召开。会议总结学习左云县推出全国第一个县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
1991.7.25 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即日起施行。《规定》对农民合同工的招收录用,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农民合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及其他待遇,农民合同工的组织管理等作了具体规定。
1991.8.16 国务院军转办转业军官培训接待中心在北京落成。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转业干部的培训和转业到各地干部在京的中转接待工作。
1991.8.21 中国市长协会在北京成立,彭真被推选为协会名誉会长,陈希同当选为协会会长。中国市长协会的宗旨是为市长工作服务,为城市改革与发展服务。
1991.8.27-9.4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批准了中国和罗马尼亚领事条约,控制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任免事项。
1991.9.15-18 杨尚昆主席到山东青岛考察。
1991.10.9-12 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在山东牟平县召开。民政部总结推广了山东的经验,并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
1991.10.9 新华社报道,国务院作出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指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保障退休职工生活,维护社会安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减轻国家和企业负担,促进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合理引导消费有重要作用。
1991.10.25-30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武汉、九江、芜湖港对外国籍船舶开放的决定、关于批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四附加议定书》的决定、有关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任免事项。
1991.11.1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白皮书阐述了中国关于人权问题的基本立场和基本政策,以大量的事实介绍了新中国建立后中国人权状况发生的根本变化,以有助于国际社会正确地了解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约4.5万字。
1991.11.3-4 杨尚昆主席视察陕西工作。
1991.11.8 新华社报道,中组部、人事部作出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干部聘用制度的暂行规定。
1991.11.21 新华社报道,农业部颁发《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暂行规定》。根据《暂行规定》,农民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等级为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农民高级技师。职称评定或晋升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今后在招聘农业技术干部时,应从有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中进选。
1991.12.19-29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儿童权利公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边界条约》的决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991.12.29 杨尚昆签署主席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
1991.12.31 新华社报道,监察部发布施行《监察机关罗马尼亚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中国和印度领事条约,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会议决定中国加入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1991年的国家决算的决议和王丙乾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