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文强案研究组组长刘湘廉说,黑老大们靠送钱送女人攀上文强
-“乱来没事”已成为某些官员的心理定式,让他们的行为越来越疯狂
文强案一审终结,而法学专家们对文强案的研究远远没有结束。在打黑背景下,西南政法大学成立了一个针对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研究的课题组。昨天,本报记者专访了该课题组负责研究文强涉黑案件的子课题组长,西南法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湘廉。
记者:坊间传闻,文强并不是一开始就涉黑受贿的,他的堕落是一个什么样的过程?
刘湘廉:从检方的资料来看,文强的第一笔受贿,发生在1996年,那时他上任公安局副局长不久。是帮一个房地产商人处理一个案子。在之前,没有被认定的犯罪事实。
记者:也就是说,当走上高位后,文强开始堕落了?
刘湘廉:可以这么说,文强长期在重庆治安一线担任一把手,官位不大,但是处于核心位置,可以说是权重一时。第一次受贿后,文强发现没事,于是受贿的胃口、胆子越来越大。这可以说是一种心理定式,他自己认为乱来没事,而每一次收受贿络,都是对这样一种心理暗示的加强。因此,到后来才会出现如此疯狂的犯罪行为。
记者:您研究文强案,对于文强的堕落,您有什么看法?文强案对官员们的警示意义在哪里?
刘湘廉:文强的堕落可以分成两点来看,一是对拥有巨大权力又处于要害位置的官员,我们应该采取更为有效的监督方式。二是官员们都应该注意从文强案体现出来的这种心理定式:乱来没事。现在一些官员的心里,对于“乱来没事”可以说是默认的。文强从受贿走到涉黑到最后涉及刑事犯罪,就是这一心理定式在作怪。
记者:文强涉黑,从重庆破获世纪匪首张君案后就一直有所传闻。这么多年后文强倒了,能分析一下这里面的原因吗?
刘湘廉:其实这一个正常的过程。我们不能说今天有人举报某官员有问题,明天就把他给双规了。查办任何一名官员,都需要有力的证据支持。如果证据不清或者不是直接证据,就只能是进行外围调查。在这次扫黑当中,文强倒了,就是因为掌握了文强充当保护伞、受贿的有力证据。但是我们进行课题研究时,从检方以及其它一些部门,看到对于文强的各种举报材料相当完整,有一大箱,而且这些材料全部都进行过调查。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党和政府对官员的调查是认真的,对举报者是负责任的。
记者:文强是怎样和涉黑团伙勾结到一起去的?
刘湘廉:一是权力寻租,文强有权,而黑老大有钱,有求于文强。于是王天伦等人就找上文强,送钱要求办案子。王天伦的弟弟当年伤害致死案,就是因为送了钱给文强,结果案子不了了之。第二就是8小时之外。文强下班后喜欢去会所、夜总会玩,玩法就是喝酒玩女人,这让黑老大找到可乘之机。岳宁、王小军就是向文强提供女人攀上的关系,然后送钱办事。
记者:官员的8小时之外是一个老问题了,透过文强案,我们是否可以找到一些解决办法?
刘湘廉:文强的8小时之外时间不仅仅是不道德的问题了,他更是违反了党纪国法。而8小时之外让黑老大有了勾结文强的机会,这一个跟斗文强摔得很重。我们的官员,通过文强栽倒的警示,应该自省自己8小时外在干什么。
记者:文强与黑老大的真实关系如何?是否是如民间传闻的那种兄弟伙关系?
刘湘廉:这与民间传间有很大差距。根据我们调查,好几个黑老大其实是看不起文强的,比较明显的有马当、陈明亮等人。他们看不起文强是从两件事开始的,一是文强强行要赵利明给他们敬酒;二是文强当着他们的面骂一个派出所的所长。这两件事后,马、陈等人认为文强太嚣张,匪气太重。
记者:在没有宣判之前,市民对于文强的生死争论很大,有人说不会死,有人说死定了。对于市民的争论和一审的判决结果您如何看?
刘湘廉:一审死刑的判决结果是适当的。对于市民的争论,这很正常。法院对于一个人的罪行进行判决,是综合考量了法庭提出的所有证据以及客观因素和细节的。而市民包括我本人在内,都无法做到这一点。因此,站在各自的观点上,对于判决的猜想不同很正常。
记者:文强案是这次扫黑的重头戏,文强一审死刑有何现实意义?
刘湘廉:文强案一审终结是扫黑斗争的标志性事件。通过这一案件,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不管官员的权有多大、位置有多重要,只要是触犯了法律,都会受到惩罚。而文强一审获死刑,更表明了我们的党和政府有能力、有决心反腐、保持队伍的纯洁。
记者:对于公职人员来说,文强案意味着什么?
刘湘廉:文强宣判后,我们在法院外看到围观的老百姓兴高采烈的。对于文强的惩罚,老百姓是满意和欢迎的。从这里,公职人员应该看到,如何小心的、守法的运用自己的权力,老百姓都看着呢。对于公职人员来说,接受反腐教育是打提前量,让他们不愿成为保护伞;文强被查办是政府全力反腐的行动,让他们不敢成为保护伞;而我们研究、分析文强案,则是要更加完善我们对官员的监督机制,让他们不能成为保护伞。 (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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