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居民个人卫生支出较高
不过,20年来一直延续的卫生总费用测算方法是从筹资渠道测算,它主要来自3个层面:“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公共财政支出和以企业为基础的社会支出。”
2005年医疗卫生总费用总数为8659.91亿元,占GDP的4.73%,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出台的《中国卫生总费用研究报告2006》显示,1978~2005年,卫生总费用年均增速为11.47%,增长略快于GDP增长速度。
同时,“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也从1978年的3.02%上升到2005年的4.73%。”杜乐勋介绍。
但在这个过程中,亦有反复。自2001年起卫生总费用出现缓慢增长趋势,到2003年增速逐渐下降,由此导致2001年和2004年卫生总费用增速低于GDP增长速度,而占GDP的比重也或高或低。刘国祥向《第一财经日报》介绍:“这是由于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忽高忽低,有一个滞后效应。”
“虽然国家对医疗卫生投入加大,所占GDP比例总体有所增加,但财政支出的增加和卫生费用总量的增加幅度并不平衡。从1978年到2005年,公共财政支出仅增加了1倍多,但医疗卫生总费用却增加了近60倍。”杜乐勋分析道,“总量增加的原因是居民个人支付份额大增。”
2005年卫生总费用的构成之一——公共财政卫生支出达1552.53亿元,由2000年的最低点15.47%增长到17.93%;“但实际上,在医疗总费用具体构成上,财政支出还是过低,”卫生总费用研究小组成员万泉向记者介绍。
另一卫生费用构成部分,即社会卫生支出达2586.41亿元,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持续增长,保持在29%左右。
构成卫生费用大头的仍然是居民个人卫生支出,达4520.98亿元,虽然它在卫生总费用中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1年的最高点59.97%下降为2005年的52.21%,“不过基数最大,在整个卫生费用中所占的比重也最大。”万泉认为。
上世纪80年代,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25%左右;但到90年代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后,个人卫生支出大涨。进入90年代后期,尤其到2001年个人卫生支出比重接近60%,“个人支出比重确实相当高。”万泉说。
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所长蔡仁华对此分析,个人支付这一块,比例太高,政府要解决这个问题。根据我们的预测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费用的60%算是到头了。”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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