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述银行收取账单打印费和密码挂失费等情况,记者致电上述几个银行询问收费的原因。至记者截稿时,尚未获得一家对于此问题的回复。
根据2003年发改委和银监会联合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为此,记者致电银行业协会询问何时对上述收费情况进行过公示,银行业协会方面表示,暂时没有对外可宣布的情况。
■ 声音
某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此前中间业务不收费,也是每个银行当年为了争取发展客户的手段,而现在在很多存贷款业务受到政策影响,发展不稳定的情况下,银行转向中间业务收费,也给其经营带来极大的利润,并且这部分利润没有风险。
某商业银行人士:银行其实仍是垄断性企业,一方面销售着国家制定的存贷款利差,一方面还向用户收取中间业务费用,其实不太合理。去年以来,各大银行中间业务年收入平均增幅接近30%。
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银行单方面提高服务价格的行为需征询消费者意见。《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本身有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办法》的制定先天不足,其法律依据仅限于《价格法》和《银行法》,没有参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没有充分考虑消费者权益;其二是该办法制定过程中以行业利益为重,对消费者有失公平;其三从该办法的内容上看,价格制定只是银行单方面的行为,没有征询消费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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