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表示,严格保荐代表人监管是证监会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将进一步强化保荐机构的保荐责任,“优中选优”推荐企业上市。年内将发布实施《保荐业务内控指引》,要求保荐机构设立专门部门负责保荐业务内控工作。
这位负责人在保荐代表人培训班上说,为了进一步强化保荐机构及代表人在发行上市工作中的责任,要求保荐代表人必须参与初审会和反馈会并回答相关问题,发审会也将专门留出一半以上时间,对保荐代表人提问并听取回答。
这位负责人指出,发行上市企业多而市场容量有限是目前发行监管工作面临的一个主要矛盾。因此,保荐机构应透彻理解和把握“优中选优”的理念,建立发行人质量评价体系,优先选择符合基本发行上市条件、有一定规模、盈利能力较强或者高科技、高成长性的企业发行上市,而不是只要符合最低发行上市的财务标准就试图闯关上报。
“目前股票发行采用核准制,发审委要通过投票表决的机制,对发行上市企业的质量进行把关,筛选优质企业发行上市。希望保荐机构对企业进行辅导时,向发行人讲清楚核准制的内涵和发审委的择优机制。”这位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审核中发现保荐机构有过分从宽解释规则的倾向,包括独立性、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尤其是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问题,没有按照相关法律适用意见进行把握。在独立性问题上,必须保证主业整体上市,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将关联交易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将发行人使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投入发行人。
“部分保荐机构迫于地方政府和发行人的压力,明知企业在某些方面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仍然上报,寄希望于证监会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将矛盾上交,直接影响了审核效率。”该负责人说。
监管部门还将进一步健全内控体系,提高申报文件的信息披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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