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关键是全面创新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教授 吴晓求
就我国资本市场的目前状况而言,稳定市场、重振信心、促进发展是我们面临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也是当前制订宏观经济政策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以构建一个功能强大的现代化金融体系,我们必须在发展资本市场的战略定位、管理理念、政策重心和制度创新等方面做深度思考。
需要用崭新的视角理解发展资本市场的战略意义。中国要成为未来的经济强国,除了必须在科学技术方面拥有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以及将这种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有效地转变成经济竞争力的制度以外,我们还必须拥有一个既能有效配置资源,又能有效分散风险,同时还能将现有经济资源转变成财富的现代金融体系。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现代化的金融体系是我们由经济大国发展成
经济强国的两大推动力,两者缺一不可。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是经济增长的原动力,而现代化的金融体系则是经济增长的强大助推器,将大大地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财富增长的速度。这种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就是健康而发达的资本市场。可以说,没有资本市场就没有现代金融体系,没有现代金融体系,在当今的世界,就难以成为经济上强大的国家。在中国,发展资本市场,就是在打造未来经济的强大发动机。
资本市场在经济全球化和经济金融化的今天,已经成为国家之间和各经济体之间金融博弈的核心平台,而金融博弈则是21世纪国际经济竞争的支点。资本市场之所以成为21世纪国家之间、各经济体之间金融博弈的核心平台,是因为,现代金融的核心是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着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是因为,资本市场愈来愈成为现代经济的强大发动机,这种强大发动机集增量融资、存量资源调整、财富创造和风险流量化等功能为一身,以精致的结构性功能推动着日益庞大的实体经济不断向前发展;是因为,资本市场在推动实体经济成长的同时也在杠杆化地创造出规模巨大、生命力活跃的金融资产,并据此催生金融结构的裂变,推动金融的不断创新和变革;是因为,资本市场通过改变风险的流动状态而使风险由存量化演变成流量化,金融风险的流量化使风险配置成为一种现实的可能,使现代金融成为一种艺术,使金融结构的设计成为一种国家战略。
需要用科学的理念改革管理资本市场的方式方法。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里,我们比较多地用行政化的手段、用“计划经济”的方式去管理资本市场,从而给人们留下了所谓的“政策市”的深刻烙印。这种所谓的“政策市”,在实践中,除了指政府对市场的监管具有浓厚的主观色彩外,还指对市场的监管过多地去关注指数的涨落。在关注指数涨落过程中,政策又似乎更关注上涨,而不太关注下跌,形成了所谓的“管涨不管跌”的市场风险管理理念,认为上涨是风险,下跌是安全。我们需要对这些流行甚广的资本市场管理理念进行反思。实际上,在资本市场发展史上,监管的核心理念是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管的重点则是保证市场透明度,这就是世界各国法律都将“虚假信息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定义为三大违法行为从而必须严厉打击的原因所在。三大违法行为都严重地损害了市场透明度,是对市场“三公”原则的公然挑衅。没有市场透明度,一切都无从谈起。在保证市场透明度的前提下,资本市场较为发达的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和市场监管大体上都是“管跌不管涨”,并且认为市场大幅度下跌会严重损害金融体系的稳定和投资者的信心,是真正的风险来临。在这种理念的支配下,市场一旦出现大幅下跌,政府必然出台相应措施,以稳定市场。
需要用全局的眼光制订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我国的经济结构和金融体系正在发生重大的变化,经济结构越来越市场化,金融体系特别是资本市场在整个经济活动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现在任何一项大的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都不可能追求单一目标。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诸多挑战,如何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把物价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同时维持金融体系特别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是当前宏观经济政策面临的三大问题,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在内的整个宏观经济政策应当统筹兼顾,在解决这三大问题中寻找深度平衡,不能顾此失彼。总体而言,为了实现“经济增长、降低通胀、维持市场稳定”的三维平衡,目前应适当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把握好人民币升值的节奏与力度等。
需要用创新的精神不断完善现有资本市场规则,妥善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我国资本市场是一个“新兴+转型”的市场,规则不完善、波动大、发展快、问题多是其基本特征,因而就必须用创新的精神去面对各种问题、解决各种矛盾、完善各种规则。墨守陈规是无所作为的表现。我们曾用创新的精神顺利地推进了股权分置改革这个资本市场发展史上最困难、最复杂、最重大的制度变革,现在如何处理好“大小非”减持与市场稳定,IPO、再融资和海外蓝筹股(包括红筹股)的不断回归与市场承受力,股指期货的推出与市场波动以及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速度、宽度、深度等涉及资本市场供求关系战略平衡的重大问题,是我们当前面临的然而又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面对这些现实问题,我们要用创新的理念,在市场稳定发展中不断完善规则,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小辞典:
什么是“大小非”?
中国证监会2005年9月4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这意味着持股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改方案实施后12个月即可上市流通。因此,“小非”是指持股量在5%以下的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大非”则是指持股量5%以上非流通股东所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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