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针对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方面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准备在哪些方面采取措施?
答:针对上市公司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方面存在的问题,财政部计划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措施,以有助于上市公司更有效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出台解释公告、专家工作组意见,全面修订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并与有关方面协调完善相关配套办法
针对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分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调查和深入研讨,在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出台解释公告。有些问题需要以专家工作组意见的形式加以明确。根据解释公告、专家工作组意见、准则执行中的问题和年报分析的情况,全面修订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在此过程中,积极与香港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进行技术磋商,双方共同努力分别发布相关规定,以消除A股和H股报告不应存在的差异,促使两地准则等效落到实处。
随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实施办法的相继出台,新准则有关规定如何与税收法规进行协调已成为当前会计实务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其中会计与税收法规方面的暂时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费用,需要出台更为详细的衔接规定,促进有关方面完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便于企业较好地执行所得税会计准则,正确进行纳税申报。
新准则实现了从利润表观向资产负债表观的转变,其核心是要求企业财务管理应当以提高资产负债质量为目标,而不是追逐单一的短期利润。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绩效考核指标和监管条件更多地侧重利润指标(利润表观),导致一些上市公司为了短期绩效或者规避监管要求人为地操控盈余,滋生短期行为。因此,有必要推动有关方面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监管规则,为新准则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开展企业会计准则深度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专业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
新准则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赋予会计人员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职业判断。一方面要求会计人员转变观念、更新理念,熟练掌握新准则的概念框架;另一方面要求会计人员刻苦钻研,准确把握新准则的精髓和实质。这样,会计人员才能真正提升职业判断能力,更加自觉地执行新准则的各项规定。我们将充分发挥相关会计职业团体(如中国会计学会)的培训平台,有计划地开展有关新准则的深度培训,全面提升相关人员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得到有效实施
新准则的有效实施需要强有力的监管。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当继续加强财政与证券监管、银行监管、保险监管、审计监督、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的协调,形成监管合力,严格监督检查新准则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继续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在新准则实施中的鉴证作用,借助中介机构和社会监督的力量推动新准则实施到位;继续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约谈工作,切实解决新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于违反会计准则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进行严厉处罚,绝不手软。
(四)需要进一步研究的主要问题
1.关于公允价值在实务中的具体运用问题
新准则规定了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但实务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估值技术的应用,如何选择估值模型和相关参数假设等,新准则没有提供详细指南。目前,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也在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已经出台了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这些研究成果均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针对我国新兴加转型经济的实际,需要组织专门力量研究与公允价值相关的问题,指导企业在实务中正确地运用公允价值。
2.关于商业银行计提贷款损失准备与贷款五级分类的关系问题
根据新准则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贷款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监管部门要求按照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计提,对于专项准备,还进一步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五类,并分别规定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比例。实际执行中,有的执行准则规定,同时考虑了监管要求;有的对两者关系处理不当。有必要尽快开展对此类问题的研究,明确恰当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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