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国上市公司得到了全面有效实施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就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实施情况答记者问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自2007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截止2008年4月30日,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已披露完毕。为全面掌握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财政部会计司组织了强大的分析团队,采用“逐日盯市、逐户分析”的工作方式,跟踪分析了每一家上市公司的2007年年报。近日,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就企业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的实施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在分析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方面,财政部会计司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答: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作为资本市场的规则之一,能否得以有效实施,对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财政部会计司高度重视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自2008年1月22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公布首份2007年年报开始,至4月30日年报披露结束为止,财政部会计司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工作部署和提出要求。2008年1月,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5号),同时促进证监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报执行新会计准则监管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08]7号),对各地财政部门、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方面,作出了工作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财政部会计司、监督检查局和中注协成立了新准则实施情况工作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机制和有效的信息渠道,形成了内部从紧、上下联动、横向交流的工作网络。与此同时,财政部会计司建成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分析系统,发布解释公告和三期专家工作组意见,利用中国会计学会培训平台,针对新准则实施中的问题对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深度培训。
二是逐日盯市和逐户分析。从2008年1月22日上市公司披露第一份年报开始,财政部会计司即组织了强大的分析团队,采用更为严格的“逐日盯市、逐户分析”工作方式,发现问题,尽可能在过程中加以解决。在此期间,我们根据逐户分析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反复约谈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多次召开座谈会,并积极与证监会等有关部门沟通和协调,较好地解决了大量的准则实施和年报编制过程中较为棘手的难题。
三是组织完成分析报告。财政部会计司在前期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经过五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利用分析系统和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数据,从不同视角进行了逐户分析,具体准则项目分析,A+H股差异分析,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分析,等等,组织完成了《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的分析报告》。
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需要实现新旧准则的转换和过渡,这一转换过程总体效果如何?
答:截至2008年4月30日,沪深两市1,570家上市公司中共有1,557家上市公司披露了《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其中沪市849家,深市708家。有13家上市公司没有披露相关数据。1,557家上市公司按照新准则调整后的2007年年初股东权益合计45,625.49亿元,2006年12月31日按旧准则(指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反映的股东权益合计41,486.64亿元,2007年初股东权益比旧准则股东权益净增加了1,002.67亿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增幅为2.42%。分析表明,按照与国际趋同的新准则对上市公司2007年年初净资产确认计量的结果,比按旧准则高出了2.42个百分点。可见,上市公司在首次执行日(2007年1月1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较好地实现了新旧准则的转换和过渡。
问:上市公司在实现新旧会计准则转换过程中,年初股东权益调整增减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有哪些?
答:上市公司在实现新旧会计准则转换过程中,对年初股东权益调整增幅较大的项目主要有企业合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少数股东权益等,具体分析如下:
“企业合并”项目涉及166家上市公司,调增年初股东权益335.81亿元,占比为0.8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合并比较报表时,应视同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因企业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了股东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涉及454家上市公司,调增年初股东权益795.04亿元,占比为1.92%。新准则规定这两类金融资产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年初股东权益,由于首次执行日我国股市处于较大幅度上涨时期,该项目所产生的调增股东权益金额较大,金融类上市公司尤为突出。
“少数股东权益”项目涉及上市公司1,267家(占1,557家的81.37%),调增年初股东权益3,136.18亿元,占比为7.56%。该项金额应当从股东权益合计中剔除,因为旧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在股东权益之外单独列示,新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包含在股东权益合计之内,属于报表项目列示变化导致的影响金额。
对年初股东权益调整减幅较大的项目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等,具体分析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项目涉及737家上市公司,调减年初股东权益160.78亿元,占比为-0.39%。根据新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余额,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全部转销,相应减少了年初股东权益。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项目涉及149家上市公司,调减年初股东权益114.39亿元,占比为-0.28%。根据新准则规定,公司应当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符合辞退福利确认条件应给予的补偿进行预计,减少年初股东权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旧准则转换时点尽管有些项目调整金额幅度较大,但增减相抵后总体持平,实现了平稳转换和过渡。同时,也发现极少数上市公司在新旧准则转换时大额调整了股东权益的情况,还有13家上市公司没有按规定披露《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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