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深圳市民在银行柜台或者ATM机上取款时遇到了限制。多家商业银行称,他们接到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通知,对现金取款设定额度,个人客户每人每天不得超3万元;部分银行ATM机晚9点至次日早7点停止提现。银行建议市民进行大宗消费的时候多考虑刷卡或转账。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毫无疑问,深圳的银行关闭了ATM机部分时段的取款功能,已经侵犯了储户的取款自由。没有任何法律限制居民一次性取款的数额,只是出于银行自身运作的需要,在今年之前,银行普遍规定,一次性提取20万元以上现金要提前预约。今年起实施《反洗钱法》以来,各银行规定:在银行营业网点一次性提取5万元人民币以上,须提前一天预约。预约不等于取款数额限制,深圳银行的做法显然不合规矩。
从实际效果来说,这些限制也成问题。我国的金融网络和支付体系并未发达到不用现金也能畅通无阻的地步,市民在处理商务活动和生活事务的时候,急切间用到3万元以上的现金是常有的事。再说,深圳地处南方,气温较高,人们有在夜间消费的习惯,半夜到ATM机上取钱也是常有的事。可想而知,银行的做法会给市民造成很大不便。此外,它还会引起市民无谓的猜疑:如此限制,是不是银行的现金流出了问题?假如这种猜疑在群众中蔓延开来,演变成恐慌性挤兑,银行方面又何以应对?
这些立竿见影的不便和可能发生的混乱,都很容易预先想到。银行为什么冒这样的风险,银行方面没有公告,公众不得而知。人们的一个普遍看法是:今年以来,股市大热,楼市价高,银行存款大搬家。前两天,央行又把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到13.5%的历史新高。两方面因素加在一起,银行可用于放贷的资金减少,为了不影响收益,就有意延滞交付储户的资金。
不管出于怎样的理由,深圳的银行无权给储户取款设置障碍。如此“悍然”之举,跟银行业多年以来形成的傲慢自大有关系,跟各商业银行之间经常性的“假竞争、实串通”有关系。说是大大小小的商业银行之间是竞争关系,竞争本来应该带来服务越来越好、收费越来越低的结果,可公众面对的却是越竞争收费名目越多、收费额度越高的局面。这两年,各大商业银行先是联手强推跨行查询收费,在公众的激烈反弹之下,不情愿地罢了手。没过多长时间,建行、中行、农行、工行又在不同地区,将境内跨行ATM机取现手续费由2元/笔上调为4元/笔。
更有甚者,银监会和央行前不久联合出台了房贷新政,提高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银行不愿意为了宏观调控大局而放弃房贷的肥肉,群起在“第二套房”的认定上大做文章,让新政的威力在正式实施前就削减了大半。从种种乖谬的表现看,银行业已经形成了为既得利益而“战”的巨大惯性,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都有办法对付,动动普通储户的权益更是不在话下了。原先还是各商业银行的总行出面与储户争利,现在连地方银行也敢干预储户的取款自由了,可见这种傲慢和霸道已是普遍的风气。
问题已经很清楚,就看监管部门如何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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