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迟不肯露面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细则近日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交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分别于2日和5日对外发布了第二套住房贷款细则。从两家银行的规定来看,属于在央行允许的范围内相对宽松。
9月27日,央行与银监会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将第二套住房首付提高至40%。消息传出后,在购房者、地产商以及银行等各界都引起了波动。然而,时隔一个月之后,人们发现一个特别的现象,《通知》只是笼统地表示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实施的若干政策,但如何界定第二套住房,央行并没有说明,这也引起了不少争议,焦点主要在两个方面:首先,是以“个人”为单位还是以“家庭”为单位划分;其次,“贷款还清”是否标志着贷款的经历被一笔勾销,清零重算。这两个争议对《通知》的实施也显然有着重大的影响,如果以“个人”为单位,意味着对已婚者来说实际上就是从“第三套房”起执行新政策;而如果以“贷款还清”就意味着归零来计算,那种依赖资金滚动炒房的行为将成为法外开恩的对象。
央行的《通知》一直没有出台相关的细则补充。在《通知》出台一个多月之后,交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终于出台了关于如何界定第二套住房等相关细则。
记者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了解到,第二套住房将以个人而不是家庭为单位界定,例如市民甲,如果其名下已经有一套住房,那么当甲的爱人再贷款购买一套住房时,则不能认定其是第二套住房,而将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的待遇。而只有当甲再贷款买房时,才被认定是第二套住房贷款。而交通银行的规定则比较模糊,对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界定没有给出具体说法,但规定,如果以家庭为单位界定,那么家庭的范畴将只涉及夫妻,而不包括父子等其他亲属。对于曾经贷款买房,但已结清贷款的,再申请购买一套房屋时,两家银行的规定都认为其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对待。
两家银行的第二套房贷细则发布后,记者在第一时间采访了哈市部分市民。市民陈先生表示,两家银行的规定相对比较宽松,自己开始以为没有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现在看来,完全有条件购买一套面积大一点的房子,改善居住条件。但也有市民表示,国家出台该项政策的一个目的就是打击炒房,但相对宽松的政策,可能不利于压制房价。有市民认为,央行将制定细则的权利过度下放,可能导致各商业银行为争夺房贷而全部按照下限操作,该项政策对房价的抑制目的可能要“打水漂”。
两家银行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细则
浦东发展银行:
1、贷款成数
借款人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自第二套起,每增加一套贷款首付款比例相应增加10%。
2、贷款利率
借款人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自第二套起,每增加一套,贷款利率上浮比率按基准利率基数的0.1倍进行浮动,即第三套购房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的1.2倍执行,以此类推。
交通银行:
1.贷款成数
借款人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第二套以上,每增加一套,首付款比例相应增加5%
2、贷款利率
借款人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利率,每增加一套,利率增加5个百分点,即第三套购房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的1.15倍执行,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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