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基金字[2007]33号批复文件,中国证监会同意该公司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10%、10%、10%及3.4%的股权。公告称,上述股权转让尚待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招行成招商基金第一大股东
据悉,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持有其全部股权的33.4%,成为招商基金的第一大股东,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全部股权的33.3%,荷兰投资(ING Asset Management B.V.)持有其全部股权的33.3%。在此之前,招商基金管理公司原有股东结构为招商证券、荷兰投资、中电财务、华能财务和中远财务5家股东分别持有40%、30%、10%、10%和10%的股权。
据介绍,在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发起方式上,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直接模式,即由商业银行直接投资或者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另一种是间接投资,即由目前已经与商业银行有股权关系的机构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是商业银行收购现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基本上都是直接模式,如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分别出资设立的工银瑞信、交银施罗德、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另外民生银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其它银行正在筹建的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也将主要采取这种直接模式。像招商银行这样直接通过收购原有基金公司部分股权并占据大股东地位,在国内还比较少见。
将给招商基金有力支持
基金研究人士认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招商基金的大股东,在营销上将给招商基金有力支持,此前,招商银行与招商基金合作推出溢财通等诸多产品,受到了投资者的欢迎。这种联系预计今后将更为密切。但是,这种联系将会仅仅限于业务联系,银监会此前在针对《招商银行关于收购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请示》的批复中要求,在收购完成后,招行应建立和完善对招商基金管理公司的并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控制制度、风险隔离制度、信息隔离墙制度及各项制度的实施细则,招商基金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不得在招行及其他商业银行兼职。
分析人士同时认为,招商银行收购招商基金的股权,标志着其向金融控股集团的目标更靠近了一步。此前有消息称,招商局集团董事长秦晓在表示招商银行收购招商基金已成定局的同时,表示今后如果政策允许,将把招商局旗下的保险公司交给招商银行运营。招商银行未来将成为综合经营银行、保险、基金业务的金融控股公司。而招行此前也曾经向投资者表示,招行将有选择的在其他金融服务领域中寻求新的业务机会,使收入来源更加多样化,增加交叉营销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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