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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聂廷勇重庆报道 11月4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生态文明水平,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贡献。
《意见》是起草组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历经1年的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充分融入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要求和全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的,主体内容包括九部分,共35条。
《意见》提出“五个决不能”的指导思想,并立足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旨在实现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
《意见》基本原则是,坚持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坚定不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以人为本、问题导向,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坚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文化引领,为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持久动力。坚持依法保护、依法治理,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努力将重庆建成碧水青山、绿色低碳、人文厚重、和谐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实现全市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意见》明确了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任务:
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包括优化区域空间格局,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优化生态空间格局。依据五大功能区域功能定位,发挥规划的引导和控制作用,科学定位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合理的空间格局保障。
二是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包括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强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低碳发展,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根据五大功能区域资源禀赋、发展定位和比较优势,以产业调整为抓手,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构建技术资本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低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从根本上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
三是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包括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加强水环境保护,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加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修复,着力削减大气、水等污染物排放总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
四是加快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包括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司法保护,加强普法教育。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强化司法、加强普法,将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包括严格源头保护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健全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制度。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六是完善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包括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引入市场化机制,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拓展生态文明建设投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创新和环境经济政策调控,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七是培育和繁荣生态文化。包括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倡导生态文明行为,培育特色生态文化,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促进生态文明道德和行为的养成,推动生态文明共建共享,形成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
《意见》还提出要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担负起本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责任,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加强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确保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强化责任落实,把生态文明建设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