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1年明显改善

发布时间: 2014-09-16 09:41:35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周雁凌 季英德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山东 水环境 COD 氨氮平均浓 治污 治水 生态河道 水资源循环 科学发展观

“治用保”有机结合

外排水经过湿地进一步处理后清澈透明,很难想象这是污水处理厂出来的污水。在枣庄市薛城区污水处理厂,记者看到废水排放口电子屏显示,COD为15.1mg/L,氨氮为0.3mg/L。

薛城区污水处理厂出水不达标曾是枣庄市多年未能解决的难题。区环保局局长石思海说,2012年6月,薛城区污水处理厂完成了升级改造,利用先进技术进一步增强除磷脱氮功能。同时投资1500万元在污水处理厂下游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进一步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有效保障了国控小沙河彭口闸断面水质达标。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告诉记者:“流域治污应当从发展中地区实际出发,统筹流域治污与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基于容量总量控制的水质目标逼近策略,系统建立‘治用保’有机结合的流域治污体系,以流域治污优化经济发展。”

“治”,即深化污染治理。通过全过程污染控制,落实生态监管措施,使排污单位达到较高的治污水平。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山东省共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250座,形成总日处理能力1150万吨,累计完成投资240亿元,污水集中处理率由“十一五”末的87.9%提高到93.5%。

“用”,即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利用季节性河道和闲置洼地,因地制宜地建设中水截蓄导用工程,最大限度实现行政辖区再生水资源循环利用。截至目前,山东省辖南水北调沿线已建成中水截蓄导用工程21个,年可消化中水2.1亿立方米,有效改善农灌面积200多万亩。

华电国际邹县发电厂中水处理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厂于2005年投资7660万元建设了中水深度处理系统,主要对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废水进行深度处理,作为两台100万千瓦机组循环补充水使用。”

“保”,即做好生态保护。建设人工湿地和生态河道,努力提升流域环境承载力。截至目前,山东省已建成人工湿地120多处,总面积达23万亩,修复自然湿地80多处,总面积达24万亩。

在东平县稻屯洼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现场,东平县环保局局长孙玉河告诉记者:“这片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是确保东平湖调水水质长期稳定达标和周边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屏障。污水处理厂的达标废水通过砾石吸附,以及砾石之间形成的生物膜吸附和植物根系进行深度降解处理后,COD为50mg/L左右的进水能降到20mg/L左右,日处理废水10万立方米。”

分阶段加严标准

枣庄市紧邻南四湖,是淮河流域的重要汇水区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的第一站。

“我们坚守出境断面达到Ⅲ类水标准这条红线,按照科学可行和分类加严的原则,全力提升治污能力和标准。一是倒逼城市污水处理厂执行COD25mg/L、氨氮1mg/L的加严标准;二是在全市涉水企业执行COD50mg/L、氨氮5mg/L的排放标准;三是在华润纸业、远通纸业等造纸行业企业试点执行COD40mg/L、氨氮2mg/L的加严标准,初步形成了现阶段水污染控制的标准体系。”枣庄市环保局副局长魏振海告诉记者。

“枣庄标准”是山东省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标准的一个典型。事实上,自2003年起,山东首先从污染最为严重的造纸行业入手,实施了第一个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标准——《山东省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6年以来,又先后发布了省辖南水北调沿线、海河、小清河、半岛等流域性综合排放标准。用8年时间,分4个阶段,逐步实现从行业排放标准到流域标准的过渡,实质上取消了高污染行业的排污“特权”。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告诉记者,山东流域治污有3个重要启示:一是没有真正落后的行业,只有落后的观念、标准、技术和管理;二是科学实施积极的环保措施,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而是推动传统行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手段;三是用环境保护倒逼污染行业转方式调结构,应当遵循必要性、预见性、引导性和强制性有机结合的工作策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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