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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怎么做到过程严管
众所周知,在日常生产生活中,随时随地都可能产生污染物,破坏人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因此,必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过程监管体系,盯紧、盯死可能产生污染的环节,坚决杜绝违法排污行为。
从国外看,强化过程监管的制度制约,是一些国家在环境治理中的普遍做法。以美国为例,针对大气污染治理,1970年、1999年先后颁布《清洁空气法》、《区域灰霾控制规定》,明确州与州之间、州内部的郡(市)之间都要加强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完善地区间协调和合作机制,建立起覆盖全美的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管网络,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我国情况看,长期以来,污染防治以属地管理为主,强调地方政府的责任,但在实践中条块分割的弊端日益显现,地方保护主义倾向突出。加之污染物具有流动性和复杂性,不是“木头人”,不会呆在原地不动,而是“随风飘流”、“随波逐流”,从而容易造成“东家污染,西家埋单”的情况,久而久之就会导致责任不清、监管缺位,治理效果不尽如人意。
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决定了污染防治不能各自为战,“各家自扫门前雪”。应打破区域界限,从监测预警、污染治理、生态补偿等方面建立区域间联动协调机制,实现过程监管的“无缝衔接”。
完善监测预警体系。监测是环境监管的“千里眼、顺风耳”。监测准,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对污染防治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必须集中力量加强先进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强化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扩大监测范围。目前,我国已经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环境监测机构,对主要污染物实现了分级分层的全方位监测,全国74个城市建成了496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2014年还将在全国116个城市新建440余个监测点位。
落实谁污染谁付费。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过程中,谁污染、谁付费,天经地义;谁受益、谁补偿,理所应当。企业作为环境治理第一责任主体,应该加大投入,完善治污设施建设,加强生产全过程的环境治理,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损害。地方政府要对环境质量负总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环境目标责任制,在环境治理上花大钱、出实招,还百姓一片蓝天碧水。同时,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就是要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跨地区、跨领域联合作战,建立陆海统筹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已建立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其他地方也要结合地理特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污染程度、城市空间分布以及污染物输送规律,加快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促进海洋环境保护与流域污染防治有效衔接,以流域为控制单元,建立流域环境综合管理模式。
微评
环境警钟日日惊心,生态保护时不我待。治理污染不能等风靠雨,而要主动作为。
雾霾“大兵压境”,人人都是受害者;消除“十面霾伏”,人人都是主力军。
环境保护既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也不能走“守着青山绿水苦熬”的穷路,而要走“青山绿水金银寨”的可持续发展新路。
只有用法律和制度才能捆住“权力”和“利益”的双手,让它们对环境少些干预和破坏,多些保护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