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清洁生产与鹏城减废
实施清洁生产与“鹏城减废”行动,完成了253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4家企业获得“卓越减废企业”称号,178家企业获得“先进减废企业”称号。企业累计投入4.8亿元,削减COD 24606.84吨、二氧化硫164.71吨、氮氧化物205.56吨、危险废弃物388.04吨,节约水资源149万吨,节约用电11178万度。
(十一)治污保洁工程
全年共下达治污保洁工程任务272项,涉及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大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生态恢复与建设、环境管理与能力建设等八大方面内容。重点项目总投资约256.71亿,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十二)环保考核
通过了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和省政府对我市的污染减排考核工作。对各区、新区、市直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共38家单位的主要领导实施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并通过改革创新打造环保考核评价制度的“升级版”,将已开展6年的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
(十三)生态城市建设
罗湖区获得“国家生态区”荣誉称号;龙岗区成立生态区创建领导小组,完成“国家生态区”建设规划修编;深开工业园等4个工业园获评为深圳市生态工业园区。光明新区成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盐田区成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区”。
(十四)宜居城市建设
深入开展宜居城市创建,实施《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2012-2013年)》。278个社区获得广东省宜居社区称号。“深圳市深圳湾滨海休闲带建设项目”获2013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深圳市盐田区餐厨垃圾(含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等4个项目获2013年“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在城市更新、公租房、安居型商品房和普通商品房中共落实了8个住宅产业化试点项目,培育了1个国家级示范基地及5个市级示范基地和项目。
(十五)区域合作
深化深港环保合作。深港两地环保部门联合召开深港环保合作交流第十五、十六次会议、大鹏湾及深圳湾区域环境管理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合作项目、推动深港清洁生产及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构建绿色珠三角地区优质生活圈和技术经验交流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
拓展深莞惠环保合作。开展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和环境信息共享,签订《深莞惠环境信息共享系统数据安全及运营管理协议》、《深莞惠黄标车淘汰协议》和《深莞惠落实〈深莞惠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合作协议〉备忘》等文件。
九、环保科技与产业
(一)环境科技
开展《跨区域/跨境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深圳市PM2.5等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研究》等科研项目研究;2013年,“深圳绿道网综合评估与建设管理策略研究”等3项课题获广东省环保科技二等奖,“重大项目适应性环境管理研究”等4项课题获广东省环保科技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