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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污水管网及污水、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建成公明污水处理厂、上洋污泥深度脱水处理厂等设施并投入试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污泥处理能力1000吨/日;推进沙井、燕川、龙华、观澜等污水厂配套管网建设,新增污水管网218公里;加快福田、沙井二期、燕川二期等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加快推进茅洲河干流中上游段综合整治工程和深圳河四期、布吉河二阶段、大沙河中下游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建设;深化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整治,完成聚龙山人工湿地生态园建设并通水试运行,为坪山河实施生态补水;完成丁山河水质改善及低碳城段景观提升工程;加快大浪河、南约河等6条支流整治工程,实施沿河截污、河道清淤、两岸生态化改造;加快推进坪山河干流、君子布河等跨区河流、龙华河等近20条支流整治的前期工作;我市顺利通过省人大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第三方评估,名列深莞惠三市第一。
四、声环境
(一)声环境质量
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6.8分贝,比上年下降0.1分贝;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68.9分贝,与去年持平。部分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水平;道路交通噪声处于良好水平,但沿河北路、红荔路、北环大道、月亮湾大道、锦龙大道等部分路段道路交通噪声有超标现象。
(二)措施与行动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管理。推动建筑施工噪声防治技术的应用,依法严格核发建筑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督促中午和夜间持证施工单位提前公示施工信息并落实防降噪措施,对违法施工单位予以曝光。2013年全市共检查建筑工地6114场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28份,罚款金额共700多万元。
加大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治理力度。在新建改建道路中推广使用低噪路面材料,在高架桥、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道路两侧,建设声屏障、安装降噪设施,种植绿化带,采取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
五、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处置状况
全市共收集处置利用工业危险废物31.57万吨,处置利用率为100%;医疗废物9944吨,集中处置率为100%;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521.69万吨,无害化处理总量为513.12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98.36%。
(二)措施与行动
以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全面强化我市危险废物管理。针对“两高司法解释”的新要求,全面落实1吨以上危险废物产废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设,建设完成深圳市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和东江龙岗危废填埋基地。加强危险废物跨市转移管理。对有毒化学品进口企业、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工作,2013年共创建527个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单位(小区);加强全市12座余泥渣土处理设施的管理,采取措施防止余泥渣土处理设施的扬尘和垃圾扩散等环境污染。
六、辐射环境
(一)辐射环境质量
2013年度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环境电离辐射水平保持稳定,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在62.9~147.9纳戈瑞/小时范围内,环境γ辐射累积剂量季度累积均值在0.09410~0.2649(毫希沃特/季)范围内,大气气溶胶中氡浓度在6.58~15.23贝克/立方米范围内,均处于正常天然本底水平;水库水中总α值在0~0.040±0.008贝克/升范围内,总β值在0~0.615±0.020贝克/升范围内,均未超出标准限值;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正常天然本底水平范围内;核设施、核技术利用设备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未见异常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