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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出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13年本)》,细化了市区环评审批分工。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制度,推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分类分级”管理,简政放权,扩大环保审批豁免范围。
(六)环境监督执法
贯彻落实“两高”司法解释,严厉追究一批违法情节较重企业的刑事责任,依法关停淘汰一批污染较重、治理无望的企业。2013年,全市共下达限期治理24宗,限期整改1300宗,吊销排污许可证4宗,立案数1678宗,处罚金额9050.95万元,向公安部门移交21宗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
开展重污染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760家企业按绿牌、蓝牌、黄牌和红牌评定环保信用等级,将评定结果通报给公安、市场监管、海关、财政、经贸、金融等单位,以及与环保部门开展绿色采购等合作的24家企业,建议有关单位和企业根据企业环保诚信评价等级分别采取相应的激励或约束措施。
推进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在市人居环境网上开设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开全市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至2013年底,已在该栏目公开400多家重点污染源的2万多条环境监管信息。
(七)环境监测
定期开展环境空气、降水、地表水、近岸海域、底质、水生物、环境噪声等环境要素监测,监测河流较上年增加30条,监测水库增加15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拓展到前海合作区,监测范围覆盖至全市各区、新区及前海合作区,监测点位数增加到832个;开展污染源监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共联网362家企业;开展地铁盾构土监测等多项要素复杂的特定综合监测;全年共报出监测数据196.04万个。按照“全覆盖、属地化、重分析”的原则每季度开展一次各区环境质量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反馈给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生态安全监测系统投入使用;环境空气质量立体监测系统立项;盐田区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通过省环保厅验收;新增龙华、大鹏两个新区噪声自动监测子站;环境监测行业协会成立。
(八)环境应急
完成《深圳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修编,推进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全市陆源溢油风险源数据库,掌握我市陆源溢油环境应急能力现状,为效防控陆源溢油污染事件奠定数据基础。开展“环境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环境风险源排查专项行动,出动检查执法人员6061人次,检查企业2275家,排查并消除了一批环境风险隐患。修订《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异常预警工作方案》,编制《深圳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应对污染天气,缓解大气环境污染。
(九)污染减排
印发实施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分解方案。强化季度减排核算、形势分析和通报制度。实施“十二五”减排中期评估,制定《深圳市“十二五”后半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火电厂和机动车等重点领域减排;2013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均超额完成广东省下达我市的年度总量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