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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郭厚杰) 深圳市环保局日前发布《2013年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报告中指出,2013年全市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以下是报告全文:
一、综述
(一)环境质量概况
2013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超过二级标准;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主要河流中下游氨氮、总磷等指标超标,其它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东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西部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辐射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二)环境保护与建设
全市人居环境工作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美丽深圳为目标,深化环境形势分析,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和鹏城水更清行动,全面加快细颗粒物治理,推行主要河流治理“河长制”,顺利通过省人大淡水河、石马河污染整治第三方评估,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推进治污保洁工程,推行环境审批制度改革,开展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贯彻“两高”司法解释,建立环境污染犯罪查处移送机制,深港、深莞惠环保合作形成合力,宜居生态建设不断深化,污染减排成效显著,全市主要人居环境指标保持较好水平。
二、环境空气
(一)环境空气质量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国家一级(优)和二级(良)的天数共324天,占全年监测有效天数(364天)的89.0%(见图1);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见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