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生态立市 建设生态文明

2014年02月13日15:5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湖北 黄石市 生态文明 生态赤字 生态产业 生态环境损害 生态修复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系国家未来。习近平同志在湖北考察时指出,湖北要着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新成效。黄石市作为老工业基地、资源型城市,留下了巨大的生态赤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强生态修复治理,积极建设生态文明。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是消除环境危机隐患的重要保证。黄石市着力做好 “加减乘除”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通过加法做大经济总量,加快推进产业链建链强链补链工程,着力打造特钢、铜产品精深加工两个千亿元产业集群和国内第三大PCB生产基地;通过减法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强制关闭和整治全市348家“五小”企业和438家重点污染企业;通过乘法做优传统产业,重点支持特钢、铜材、建材和装备制造类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促使传统企业提升效能;通过除法推动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旅游业、现代农业等生态产业,做大绿色经济这个“分子”,提高生态产业比重。

加强生态修复治理。深入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地质灾害和重金属污染治理等重点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全面启动覆盖城乡的“五边三化”生态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在城区边、集镇边、干道边、长江边、湖泊边持续大力进行绿化、洁化、美化。坚持把开发利用与修复治理统一起来,把采矿显性收益与环境治理成本兼顾起来,把原矿开采与矿产资源延伸加工、形成产业链布局统筹起来,按照“有序、有限、有期”的原则,做到依法开采、规范开采、集中开采、科学开采,实行开发一片、治理一片,开发完毕、治理到位,让绿色真正成为黄石发展的主色调。

完善生态保护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要求。黄石市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赔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和激励机制,健全矿山治理备用金制度,推动形成生态环境破坏者赔偿、建设和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格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探索运用市场化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资源交易、环境设施建设;探索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离任审计、生态建设实绩公示制度,把发展的责任套上生态的“笼头”。

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全社会的生态自觉,健全的生态基础设施是支撑。黄石市在各工业园区建设统一的污水处理、固废处置、热电气联供、生态隔离带等环保设施,实现园区生态化、低碳化;在城区打造一批小型森林公园,加快标准化农贸市场、星级公厕、污水管网等系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交优先、出租车换代升级等系列交通改革;在村镇,推动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集中处置,力争到2017年,每一个乡镇至少建一座垃圾压缩转运站和污水处理厂,每一个村有一辆垃圾清运车。

开展生态创建活动。生态创建活动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激励作用。黄石市大力开展生态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创和评选最美乡村活动。扎实推进森林城区、卫生城区创建,鼓励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举办各层次园林博览会。2013年,铁山区将500多亩乱石成堆的工矿废弃地进行绿化改造,在国庆期间成功举办了园林花卉展览会,使工矿废弃地变成了大花园。以此为契机,黄石市积极筹办2014年首届市级园博会,坚持以园博会为导向,以各类生态创建活动为基础,加快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动手抓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格局。

(作者为中共湖北省黄石市委书记 周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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