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民参与立“水法”

2014年01月24日10:1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湖北 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两会 违规排污 生态补偿 排污权 养珍珠 水污染预防 水污染治理 千湖之省 三峡大坝 杜耘 省人大代表栾丽娜

《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成为今年湖北省“两会”焦点。让公众广泛参与立法,不仅能体现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也有助于法规今后的实施。

企业违规排污会被按日连续处罚,还会被列入“黑名单”影响贷款融资;建立流域联席会商和生态补偿机制;排污权可交易;河道湖泊全面禁养珍珠……在今年湖北省“两会”期间,从严立法的《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成为焦点。这是湖北省首次就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法规案,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草案共八章81条,包含政府职责、水污染预防、水污染治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等。条条款款都着眼把握当前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关键,为水资源保护设底线,并规定了环境保护的“硬杠杠”。

湖北是“千湖之省”,因水而兴,因水而美,三峡大坝在这里建起,南水北调工程从这里调配水源。湖北坐拥“三江”、“五湖”、“六库”,有得天独厚的水资源。可如今,湖北正陷入“水”的困境。

省政协常委、民进湖北省委副主委、科技厅副厅长杜耘直言,相比上世纪50年代,湖北湖泊面积减少了三分之二,湖泊数量降低了一半以上;全国闻名的洪湖,面积也从600多平方公里下降到了300多平方公里。杜耘表示,打响一场将法律保护范围扩展到全省江河、水库、渠道、塘堰等地表和地下水体的“水资源保卫战”迫在眉睫。

2013年,《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正式进入立法程序。立法调研团队的足迹遍布全省各地。人大代表、立法顾问组成员、相关专委会及法律专家迅速进入角色。他们有一个共识:经济发展绝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

调研、座谈、审议、修改,省人大广泛采纳各界的建议。记者初步统计,仅去年10月至12月期间,湖北就开展了18项相关调研座谈活动。另据不完全统计,此次立法过程不仅有人大代表和60多名专家参与,省人大也同时打开民主立法之门,通过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电话写信等方式吸引20多万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提供了上千条有建设性的意见。如随州市随县新街镇凤凰寨村主任王培树建议,对水污染防治项目进行政策倾斜和支持;武汉大学教授杜群建议,法规增加公众参与的章节等内容,最终都被吸收进来。

“一般人大常委会3次审议即通过,此次水污染防治条例最终被决定在大会上接受全体代表审议并表决。”省人大代表栾丽娜表示,公众广泛参与建议,不仅能体现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有助于提高立法质量,同时,还让不同的利益群体在参与立法的过程中碰撞与交流,有助于促进法规今后的实施。(本报记者 魏劲松)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