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巩固壮大公有制经济。温家宝总理也多次强调,要按照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积极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为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国有经济布局的结构调整问题,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基本原则、目标和主要政策措施。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和支持,对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四年多来,针对中央企业行业分布过宽,部分企业主业过多、主业方向不明,资源配置不合理,资产运营效率不高等问题,国务院国资委以核定主业和推进联合重组为主线,推进中央企业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在认真调研基础上,已先后分七批核定并公布了153户中央企业的主业,积极推动中央企业的联合重组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离办社会职能,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已有77家中央企业参与了41次重组,中央企业户数已从196家减少到157家。有的科研院所进入产业集团,有的实现了强强联合,有的“窗口”公司并入大型骨干企业,有的通过产业整合拓展和完善相关企业业务链,还有一些困难企业通过重组扭亏脱困,焕发出新的生机。按照冶金、汽车、重大装备、商贸等21个业务板块,我们还研究制订了《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并在以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推进企业调整重组、处置不良资产方面进行了探索。通过精干主业、剥离辅业、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大部分中央企业将管理层级初步压缩到三级以内,实现了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和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增强了核心竞争力。与此同时,各地也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了“十一五”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明确了调整的方向和国有资本集中的领域,通过改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多种形式,对国有企业实施有进有退的调整,发展形成了一批对地方经济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优势企业,国有资本进一步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
“进而有为,退而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使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多年积淀的一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劣势企业退出市场,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2005年2月,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批准了全国企业关闭破产总体规划,明确了后四年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范围、期限和重点。200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意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进一步优化了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截止2006年底,全国共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4251户,安置人员837万人,已完成政策性关闭破产80%的工作量。其中,煤炭、有色金属和军工三个重点行业的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
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是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环节。国资委成立以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建立完善规范国有产权转让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强化了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检查,同时推进了产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规范运作。各地国资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好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各个关口,推动了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已逐步走上规范运作的轨道,促进了国有资产有序流转,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通过四年多的努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国有企业数量虽然减少了,但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大大增强。截止2006年底,全国国有企业户数共计11.9万户,比2003年减少3.1万户,年均减少8%;但户均资产2.4亿元,比2003年增长84.6%,年均增长22.7%。国有资本向能源、原材料、交通、军工、重大装备制造和冶金等行业集中的态势明显。2006年基础行业的国有资本3.3万亿元,占全部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本总量的70.6%,比2003年提高5.1%。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不断增强,国有资本直接支配或控制的社会资本1.2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1.1倍。目前,中央企业80%以上的国有资产集中在军工、能源、交通、重大装备制造、重要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承担着我国几乎全部的原油、天然气和乙烯生产,提供了全部的基础电信服务和大部分增值服务,发电量约占全国的55%,民航运输总周转量占全国的82%,水运货物周转量占全国的89%,汽车产量占全国的48%,生产的高附加值钢材约占全国的60%,生产的水电设备占全国的70%,火电设备占全国的75%。
四年多来的改革发展实践充分证明,党的十六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新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我们将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勇于探索,大胆实践,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作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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