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
水灾是影响平山农业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自明初至于1949年境内共发生大水灾荒6次,小水灾年年发生。滹沱河、冶河沿岸洪水淹没良田村舍,西部山区山洪暴发,间有泥石流发生。新中国成立后在滹沱河干流修建了岗南、黄壁庄水库,有效地阻止了洪灾。据水文水文气象资料分析,降水偏丰年约4年1次,比常年多221毫米。1963年降水量926.5毫米,比常年多357毫米,部毁大部水利设施,冶河大桥被冲走。蛟潭庄一带发生过多次泥石流。仅1978年合河口公社郝家洼大队牛圈沟生产队一次泥石流造20人死亡、15间房屋倒塌,卸甲河沿岸受到严重冲刷。
县域山区面积大,降雨偏差也大,水灾机率频繁,即使在大旱之年,仍局部出现。1975年大旱,十里坪公社的庄沟、东盘石却遭到特大暴雨袭击,部毁庄稼,沙庄农田,粮食减产30%—50%。
旱灾是影响平山农业生产的又一大灾害,据资料记载,自1368—1949年共发生旱灾25次,尤以清光绪三年(1877)六月旱灾最甚。新中国成立后较大的旱灾发生过6次。造成旱灾的原因,主要是降雨不足,年际变化较大,70%以上的雨量集中在七八两个朋。偏旱年大约3年1次,降水比常年少156毫米。1972年全县仅257毫米,24万亩农田基本绝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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