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10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jp.gov.cn)
北京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jpta.gov.cn)
《招考简章》中专门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职位只限2010年合同期满且截至报名时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报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jpta.gov.cn)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0年1月19日9:00至2010年1月21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月19日至2010年1月23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报名确认。经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并在报名时提示的规定时间内从该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或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大学生“村官”报名
1、对于在校期间已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的2010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如报考专门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可凭当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规定面试比例,单独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以当时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本次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报考同一职位的2010年合同期满的其他大学生“村官”,按照规定面试比例,单独排序确定面试人选。
2、对于在校期间已取得《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的2010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如报名重新参加此次公务员招考大学生“村官”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其原在校期间取得的《北京市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证书》无效。
报考非专门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2010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需参加此次公共科目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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