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4日电(记者刘奕湛、吴晶)自然采光不足时应及时辅以人工照明、提供与学生身高相符合的课桌椅……教育部在4日印发的《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中,对教室设置作出明确的硬性规定。
方案指出,保证教室内所有学生合理的用眼距离,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米以上距离,后排课桌后缘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超过8米,中学不超过8.5米。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提供与学生身高相符合的课桌椅,每间教室内应预置1种至3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或配备可调试课桌椅。教室黑板应完整无破损、无眩光,挂笔性能好,便于擦拭;黑板下缘与讲台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为0.8~0.9米,中学为1~1.1米;讲台桌面距教室地面的高度一般为1.2米。
教室采光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单侧采光的教室光线应从学生座位左侧射入,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应采用无色透明玻璃;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新建教室采光玻地比应达到1:4)。此外,照明灯具的规格、位置、悬挂方式等也有详尽数据规定。
据了解,这是我国自1988年以来首次对方案进行修订。方案不仅对学生上课的环境作出规定,也对学生课上和课下的用眼时间、作业时间,学校对学生视力维护的职责等作出详尽规定。
我国近视率目前排在世界第二位,小学生为28%、初中生为60%、高中生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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