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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社会建设与民计民生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取得新成效,让人民群众从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第一节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改革试点工作,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逐步普及十五年基础教育。完成学校标准化和“校安”工程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本消除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加大对边远农村地区学校的投入力度,推进城乡、区域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高中教育布局,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引导普通高中特色优质发展。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支持发展民族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创办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完善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行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培养专业领域人才。引导职业学校调整专业设置,提升专业建设水平。着力推进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推动实训资源共建共享。重视和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加快推进合肥职教基地建设,建设全国重要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
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合肥大学城建设,支持央属、省属在肥高校、科研院所加快发展,积极开展校地间交流合作,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推进在肥高校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合作办学,加快建立一支具有较强科研和教学能力的师资队伍,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创建一批重点实验室、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产学研成果转化基地。支持合肥学院建设省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高等教育尤其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远程教育。
建立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开展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岗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各类成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依托合肥广播电视大学,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开放型大学。支持合肥老年大学建设。倡导全民阅读,建设学习型城市。
深化教育改革。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教育投入体制。加强教育合作,建立区域间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更新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推动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应急处置、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疾病的防控以及职业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和联防联控机制,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感。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社区和农村基层倾斜,不断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打造一刻钟卫生服务圈。建立以三级综合医院为龙头,专科医院、护理院和康复医院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城区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形成结构合理、分工明确、防治结合、覆盖城乡、运转有序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强化政府责任,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理、运行和监管的有效形式。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坚持男女平等,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专栏七 社会事业重点项目
教育:45中异地扩建、168中学北区、长丰北城中学、蜀山高级中学、肥东一中新校区、合肥幼师新校区、合肥工业学校新校区、合肥特殊教育中心新校区、合肥经济管理学校新校区、合肥职教基地、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合肥市工读学校等项目。
卫生:市二院新区、安医附院医疗集团东区、安医一附院高新区分院、肥东县人民医院搬迁、北城医院、安徽中医院东区、市三院职防综合楼、市妇幼保健院分院搬迁、合肥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市药品检验中心、市血液集中化检测中心、市传染病综合救治楼、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等项目。
科教: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科学会堂、合肥科技馆二期等项目。
第三节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促进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广开就业渠道,促进充分就业。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零就业家庭”和困难群众再就业援助机制,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重点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培育创业主体,营造创业氛围,完善以创业促进就业政策,支持青年创业园等各类创业园区建设,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加强劳动执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权益。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推进企业建立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以扩面提标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扎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推进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实现全民医保;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和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体系和现代养老服务业体系,切实做好困难群体、老年群体、优抚群体、残疾人群体、刑事被害人特殊困难群体等保障工作。
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政策调节,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改善住房供应结构,逐步形成梯度消费的住房模式。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健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制度,逐步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大市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力度,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加快全市“三无”小区改造。“十二五”期间,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1000万平方米,基本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问题。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和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定期发布工资指导线,规范企业依法合理进行工资分配。拓宽农村居民增收渠道,使更多农民拥有薪金、股金、租金和保障金,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
第四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完善社会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社会矛盾化解组织体系和工作保障体系,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建立完善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件、防恐反恐等联合指挥机制,切实加强社会稳定风险应急处置。健全基层服务和管理体系,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加强基层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形成社会服务管理合力。
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构建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人口管理网络。建立全市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和服务管理平台,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模式以及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管理协作机制,创新出租房屋管理方式,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等的服务管理,为其就学、就业创造条件。加强社会志愿者队伍和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建设。
推进社区服务管理创新。加强社区网格化建设,实现社区管理的扁平化、精细化、高效化和社区服务的全覆盖、全天候、零距离。到2015年,实现城区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农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覆盖率达80%。加强社区组织化建设,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居委为主体、社区工作站为中坚力量和社区群团组织、社区志愿组织、社区便民商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为配套的社区组织体系,增强社居委组织居民自治、协助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按照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推进的要求,推进社区管理、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等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社区信息综合服务网络。到“十二五”末,力争100%的城市社区和80%的农村社区实现服务管理信息化。加强社区服务化建设,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覆盖城乡社区全体成员,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构建市民“15分钟生活圈”,建设100个市级标准化示范社区。
第五节 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广泛发扬基层民主,提高基层政权建设水平,充分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作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快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外事和侨务工作。普及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抓好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建设,加强人民武装、民兵预备役工作,支持驻肥部队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重点做好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立法。完善立法程序和立法机制,逐步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度。严格依法行政,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实现政府机构组织和工作程序的规范化、法制化,推行政务公开,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着重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不断优化法治环境。以司法行为规范化和司法工作机制改革为重点,提高立、审、判、执、监等环节效率,加强司法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大力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审计监督,推进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创造更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推进“平安合肥”建设。加强政法、维稳、综治、信访、劳教等基层建设,做好重点地区综合治理,构建虚拟社会管控平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暴力、恐怖、洗钱、传销、邪教等非法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章 文化建设与城市文明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升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作用,增强全市人民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第一节 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宣传普及。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提高研究成果的学术性和应用性。弘扬“创新、包容、超越”的城市精神,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不断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扎实做好社会志愿者服务工作,培育团结进步、互助友爱的社会新风尚。坚持城乡文明统筹发展,肥东、肥西、长丰三县县城争创文明县城。充分挖掘和利用文化历史资源,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先进文化引领城市文化,以传统特色文化增强城市魅力,以文化品位塑造城市形象。积极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第二节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服务均等化。重视保护各类文物、自然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文化传播能力建设,做大做强主流媒体,提升改造传统媒体,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和管理。大力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文化事业,培育合肥文化品牌。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保留城市历史建筑(遗迹),建成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服务和重大文化活动。加强文艺精品创作,推出一批文化精品,提升合肥文化影响力。加强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档案、地方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