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年04月27日14:1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留守儿童 科学发展观 文化创意产业 生产性服务业 硅衬底 鄱阳湖湿地 光伏产业 江铜集团 丰产竹林 鄱阳湖区域

第八篇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民生优先,坚持公平正义,坚持共建共享,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章提高社会就业水平

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政府促进社会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创业,千方百计提高社会就业水平。

第一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注重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形成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加大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群体就业的帮扶力度,加强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零就业家庭就业。完善税费减免、财政贴息、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措施,扩大扶持对象范围,促进各类群体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二节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建立功能完善、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职业介绍等服务。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免费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将临近毕业的大学生、新成长劳动力及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纳入培训范围。

第三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劳动保护和劳动调解仲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做好国企改制、关闭破产等失业人员以及农民工的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第二章构建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调整政府、企业、居民的收入分配关系,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第一节完善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力争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等企业工资宏观指导体系,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第二节推进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

加强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完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缩小垄断行业工资水平和社会平均工资差距。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严格控制职务消费。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提高上交比例,统一纳入公共财政。

第三节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严格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统筹协调机制,推进收入分配体系合理化、规范化和有序化。保护合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创造条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第三章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第一节健全社会保险制度

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和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制定并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巩固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果,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同步推进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全覆盖,完善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伤残待遇政策。加强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对接。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继续通过划拨国有资产、扩大彩票发行等渠道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第二节建设保障性住房

合理确定住房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针对不同收入群体和保障对象,实施分层次住房保障。以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重点,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健全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制度。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重点,加快公共租赁房和限价商品房建设。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三节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完善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制度。加强优抚安置服务,提高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综合保障水平。健全灾害突发等救灾制度,提高救灾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节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坚持家庭、社区和福利机构相结合,逐步健全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的新型福利服务体系。着力改善城市“三无”老人、孤残人员的生活。建立孤儿保障制度,制定和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完善孤儿、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福利政策,切实维护其基本权益。继续实施法律援助,鼓励社会慈善、社会捐助。

专栏19:重大民生建设工程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建设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及改造各类棚户区和危旧房110万套(户),改造农村危房30万户。加大吉安、赣州等老红军后代及家属住房保障建设。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新建和改造100个县(市、区)级就业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1530个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1500个,农村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4500个,实施100个老年养护院、老年公寓和老年综合福利院标准化建设工徎,新建100所县级光荣院,新建和改造农村敬老院1500所,共新增床位10万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27万张。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工程:建设100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500个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

综合减灾备灾建设工程:实施救灾减灾技术装备标准化工程,建设93座标准化救灾物资储备库、112个救灾减灾指挥中心、创建3900个国家级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防震保安建设工程:建设“两核两控”重大工程专用地震台网、省级地震烈度速报网与预测预警中心、17个测震台等。

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新建和改建40所县级儿童福利院。

救助管理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80个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人保护中心)服务用房建设工程。

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工程:建设省、市、县级残疾人综合性康复机构和10个设区市、100个县级托养服务设施。

优抚安置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新建江西康宁医院(省荣军医院)、省荣军康复中心、南昌军供站,改造全省13个军供站,维修改造县级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

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全省80%殡葬设施设备达到国家环保节能标准,建设12万处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使80%的乡村建有农村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安放设施。完成基本殡葬服务的火化殡仪馆公益改造,基本实行公益性运营,全面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

扶贫攻坚工程:实施34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并安排一个定点扶贫单位帮扶。继续在41个比照西部政策县实施易地搬迁扶贫工程,每年搬迁5万人。

第四章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一节全面加强公共卫生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积极预防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血吸虫病和精神疾病,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扩大健康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水平。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在全省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第二节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新增医疗资源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倾斜。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县县有标准化综合医院,乡乡有规范化卫生院,村村有合格卫生室。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现每个社区有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构建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鼓励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立长期稳定对口支援机制。

第三节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提高基金使用水平。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支付使用监管,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防止医药费用虚高现象。加快实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

第四节推进医疗体制改革

推动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优先选择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大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加强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和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专栏20:重大卫生建设工程

二甲医院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100所标准化二甲医院,实现县县建有一所二甲医院,保障群众不出县就能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建设100所职业病诊断机构,实现所有设区市拥有职业病诊断机构,县县建立功能比较完善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和监管体系。

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工程:建设100所妇幼保健机构,实现县县妇幼保健机构具备妇幼保健、生殖保健的条件。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工程:建设100所卫生监督机构,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机构达到建设标准。

第五章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

第一节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逐步完善生育政策。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不断推进城乡育龄妇女基本生殖保健服务均等化,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努力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大力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做好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等服务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金人工程”建设。

第二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拓展养老服务领域,实现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援助等方面延伸。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高龄津贴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增加老年人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注重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第三节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认真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动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向妇女儿童倾斜。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紧急庇护、矛盾调适和心理疏导等服务。加强婴幼儿早期启蒙、留守儿童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

第四节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实施重点康复、托养工程和“阳光家园”计划,推进基层残疾人康复中心、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中心建设,保障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鼓励用人单位录用残疾人,加大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力度。推进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公共机构、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区域无障碍设施建设。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专栏21:人口发展重点工程

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新建省级生殖保健服务中心,新建或改扩建11个设区市、50个县、300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所)。

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装备建设工程:重点为全省100个县级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站所)添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设备,为全省500个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各配备1台流动服务车及相关设备。

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工程:完善人口信息共享、动态监测和科学预测机制,在业务执行、信息采集、决策支持、信息服务等4个方面建设8类应用系统,建成与国家配套覆盖全省、实时更新的江西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

留守儿童示范服务建设工程:在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地区建设100所省级留守儿童示范服务中心,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心理、学习、营养、安全等问题。

第六章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加大社会矛盾调解力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第一节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建立健全方式多样、畅通高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完善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共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完善信访制度,注重民意收集与信息反馈,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信访制度。充分发挥互联网通达民情社意新渠道作用,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第二节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

加快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决策纠错机制。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领导协调、排查预警、疏导转化、调解处置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整合基层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力量,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平台,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有效防范和化解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重组和破产等引发的社会矛盾。完善群众工作制度,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的作用,共同维护群众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第七章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

第一节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责任链。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强化快速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监管执法。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等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强化基本药物监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第二节严格安全生产管理

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完善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严格安全许可。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深化煤矿、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防范粉尘与高毒物质等重大职业危害。规范发展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技术援助和服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第三节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专家队伍、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管理,优化布局和方式,统筹安排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完善特大灾害救援机制。

第四节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托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增强公共安全管理和治安整体防控效能。加强特殊人群安置、救助、帮教、管理和医疗工作,加大重点地区、社会治安薄弱环节整治力度。加强情报信息、防范控制和快速处置能力,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完善经常性严打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加强虚拟社会管理,完善与现实防控网相衔接的虚拟社会综合防控体系。

专栏22:公共安全重点建设工程

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工程:构建覆盖市、县、区的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县县建有规范化食品药品快速检验室,在133个街道、2600个居委会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

食品药品远程监管系统工程:构建省、市、县、乡四级监管机构网络平台。完成110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500家大中型获证食品生产企业、350家经营企业电子监管码的赋码入网等工作。在全省200家药品生产企业、24440家药品经营企业、44家药品连锁企业安装使用远程监控系统。

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省、市、县(市、区)三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100%、80%、70%,执法装备配备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高危行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程:全省高危行业(尾矿库、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得到有效治理。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完成7支省级矿山救护队伍的技术装备配备和更新投资,在5个化工产业集中区域建立危险化学品骨干救援队伍,初步完善11个设区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技术保障系统。

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程:建设省、市级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完成34个专业中心实验室建设并配备相关仪器设备。

第八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按照建设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社会管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健全社区服务体系

把社区建设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建设完善一批集党建、劳动保障、社会救助、卫生和计划生育、社区治安、法律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和便民利民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点)和农村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加快政府公共服务、居民互助服务、市场提供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第二节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推动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向社会组织开放,逐步取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管理制度,适度放宽经济类、公益类社团和基金会的设立,简化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程序。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加强登记、备案、监督的协同管理,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评估制度,完善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常态监管机制,把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纳入依法有序管理。

第三节发展民主健全法制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挥人民政协作用,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社会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武装警察部队建设,推进国防动员建设。完善民兵预备役制度,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专栏23:社会安全保障系统建设工程

政法信息网络建设工程:建立完善各政法部门的信息系统和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全省范围内政法系统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建设“天网”工程和维稳情报信息预警系统。

政法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完善省、市、县、乡各级政法系统业务用房建设,主要包括79个法院审判法庭、79个检察院专业技术和办案用房、128个公安机关业务用房、15个国安机关业务用房、113个司法机关业务用房等。

政法监管场所建设工程:按照国家监狱布局调整总体方案,继续加大对监管场所的投入,建设77个公安看守所、82个公安拘留所、11个公安强制戒毒所、14个监狱、7个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所等。

政法教育设施建设工程:完善建设国家法官学院江西分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省公安厅警察训练中心、11个设区市法制学校、12个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基地等。

社会安全保障配套设施:完善建设11个设区市青少年维权保护中心、1452个乡镇(街道)和谐平安联创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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