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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加快构建适应现代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解决体制机制深层次、结构性矛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坚持执政为民、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推进政府管理方式、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创新,提高行政效率,促进政务公开,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强化政府服务职能。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努力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探索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探索和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多种有效形式。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收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深入推进项目并联审批。提高区域统筹发展水平,适时调整优化行政区划;强化市与县(市)之间在发展规划、项目推进等方面的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沿海战略资源科学开发使用管理的意见》,加强对重要资源利用、土地开发、项目布局、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政府各项行政管理规范化、法治化,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制度,强化行政问责制。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强化行政机关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行政复议,提高政府公信力。
强化行政效能建设。强化绩效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重点强化对经济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等领域的考核,加大绩效审计力度。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责任追究、建设监督和风险约束制度,健全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
第二节 深化经济领域改革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全覆盖,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收益分配制度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经理人配置市场化,健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干部双向培养交流机制。推动国投公司多元化发展,进一步做强金融控股,做大实业投资,做活融资平台,建成以金融控股、实业投资、城建融资为主业的综合性集团。推动产控集团集聚国有优势产业资源,引导、促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推动置业集团发展不动产开发经营管理业和特色旅游业,促进环河沿江临海休闲旅游景区集群、历史文化名城体验观光集群的加快形成。推动市级国有控股公司与县(市、区)合作,参与沿海项目开发。促进优质企业上市,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证券化比例。
深化资源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资本、人力资源、技术、土地、海域使用权、排污权等要素资源市场建设,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素资源市场体系。推行耕地占补平衡、排污权等指标的有偿转让,促进资源产权和资源产品的自由流动。完善土地利用现状动态监测系统,实现建设用地全程动态网上监管。推动粘土资源采矿权进入市场公开出让,实现网上交易和监管。探索推行梯次电价、气价、水价,实施农业节水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环保收费改革,完善城市污水、垃圾及医疗废物等处理收费制度,完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所(中心)。
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提高财政预决算透明度,健全监督机制;深化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建立财政风险防控机制。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创新风险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国有资本撬动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革;积极培育发展租赁公司和各类基金投资组织;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完善价格监管机制。加强通胀预期管理,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正确处理价格改革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关系,加强重要生活消费品价格波动监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价格听证制度,稳妥推进公共产品价格改革,增强价格调控的针对性。
第三节 深化农村领域改革
围绕发展农业、繁荣农村、致富农民,突破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环节,为农村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创造有利的体制机制环境。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序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开展农村土地和农民住宅确权、登记、发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和住宅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提高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水平,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制度。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三大合作组织。完成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发证工作,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深化股份合作改革,探索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股份市场化,促进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积极探索社经分离,将依附在村级组织中的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独立运营,进一步做大做优。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引导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展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支持金融机构不断开发各种适合“三农”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扩大农村有效抵押、担保物范围,加快建立有利于集聚金融资源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发展农业保险和担保业务,健全农村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完善市、县(市、区)政府金融管理体制。
第四节 深化社会领域改革
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将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教育发展体系,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流动的体制机制。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健全教育对外开放和多元办学制度。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强化对各类办学行为的监督管理。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推进学校内部改革,建立优胜劣汰、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管理体制。全面实施我市“地方政府促进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试点和“中考改革”试点两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项目。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惠及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坚持政府主导、公益公平、为民惠民,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满足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基本药物的优先选择和使用。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改革公立医院管理、运行和监管机制,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构建以战略管理、全面预算、绩效考核、资产监管为重点的专业化管理制度。实施公立医院会计委派制度,加强财务监管,严格预算和收支管理。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进出版发行、文艺院团、影视制作和流通、非时政类报刊等经营性文化单位逐步转制为企业,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推行公益性新闻出版单位改革。进一步改革用人制度、财政拨款制度和内部分配制度,引进激励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整体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