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政策与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协调。西部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系统工程。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根据各综合治理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策略,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科学评价工程实施效果。
强化地方责任。地方各级政府对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要把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调,整合各种资源,完善规章制度,抓好任务落实和监督检查。
坚持依法防治。严格执行草原法、防沙治沙法、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乱砍滥伐、毁林毁草开荒、乱占林地草地湿地等违法行为。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通过提高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支出标准及转移支付系数等方式,加大中央财政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省级财政对省以下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体制。进一步完善青海三江源、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生态补偿试点,启动祁连山、秦岭-六盘山、武陵山、黔东南、川西北、滇西北、桂北等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土地、海洋、矿产、森林、草原等各种资源税费政策和征收管理办法,研究建立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逐步建立区域间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下游与上游地区、开发与保护地区、生态受益与生态保护地区之间开展生态补偿。积极探索生态产品标志、水权交易、碳汇交易等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
第二节 科技支撑
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加大对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支撑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开展重点生态区退化生态系统的修复、生态工程成效监测与评估等技术研发,构建重点生态区生态本底数据库。推进生态综合治理科技示范区建设。构建生态治理的产学研创新体系,加快先进适用生态治理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率和贡献率,促进综合治理工程顺利实施。
生态监测与评估。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环保、水利、农牧、林业、气象等行业部门,及中国科学院、教育部等科研院所现有监测机构作用,建立布局合理、密度适宜和自动化程度较高的生态监测站网,促进信息数据共享。研究制定重点生态区生态系统综合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与标准规范,研发生态系统动态监测技术和生态工程效果评估技术,建立数据平台和决策支持系统。
第三节 资金保障
加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投入力度,加强统筹协调,促进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按照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落实分类管理的财政、投资等区域政策,科学整合单项治理工程,多方筹集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使重点生态区治理达到预期效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