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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强化区域联动发展
充分依托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综合优势,加强与周边区域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联合协作,拓展与港澳全面合作的广度与深度,促进大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携手参与全球产业竞争合作,提升区域发展整体竞争力。
(一)拓展国家中心城市战略空间。
——实现与番禺区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番禺区的交通、产业及科教优势,依托广州南站、广州-深圳-香港客运专线及城际轨道线网,实现南沙新区与珠江三角洲及港澳人员快捷互达;依托广州港南沙港区,建立两区水陆之间、河运与海运之间的高效运输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南沙新区与广州南站商务区和广州国际创新城联动发展。积极引入港澳及国际创新资源,提升广州国际创新城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水平。
——推进与广州市中心城区协同发展。强化南沙新区作为广州“南拓”战略重点的功能,优化人口布局,提升承载能力,加强与中心城区的快捷联系,主动承接中心城区功能溢出和人口疏解,推进广州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型城市空间结构,进一步增强广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和龙头带动作用。
(二)促进大珠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
建立南沙新区与周边地区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多层次合作机制,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调整优化区域铁路、公路、城际轨道交通线网布局,强化南沙新区连接珠三角东西两翼的交通枢纽功能。与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共同构筑国家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的战略发展平台,推进形成梯度发展、分工合理的多层次产业群和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产业协作体系。充分发挥粤港澳合作体制下穗港、穗澳合作专责小组作用,创新合作思路,完善合作机制,加强政策协调,推动项目落实;在CEPA框架下,优先考虑港澳投资进入南沙,优先考虑港澳投资机构参与资源配置,积极吸引港澳企业参与南沙新区产业基地和园区连片开发。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促进资金、技术、人才、信息、资源等要素便捷流动,推动形成公平开放、规范统一的大市场。
(三)带动内地更广大区域参与全球竞争合作。
通过南沙新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的先行先试,探索内地与港澳及国际产业合作的新模式,促进内地与港澳及国际市场对接,拓展内地与港澳及国际产业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提升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依托南沙新区丰富的海洋科技资源,吸引内地与港澳各类涉海科研资源在南沙集聚,推进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开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高我国海洋综合利用能力。充分发挥港澳的国际化优势,健全“走出去”促进服务体系,打造我国参与全球投资贸易、文化旅游、临港经济等领域合作的重要平台,为港澳及广大内地优势企业充分利用国外市场和国外资源,开拓东盟、印度洋周边国家、英联邦国家、葡语系国家市场,开展与发达经济体和新兴市场多层次、多方式、多领域的合作提供优质服务,促进粤港澳及内地更广大地区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