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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提高国防科技工业现代化水平
按照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的要求,加快推进先进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确保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
提升武器装备研发制造水平。根据国防建设需要,调整优化能力布局,加强武器装备研发条件建设,提升总体设计、总装测试和系统集成等核心能力,提高武器装备研制体系化和信息化水平。开展基础理论与前沿技术探索,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形成创新合力,突破一批基础技术、前沿技术和关键技术,提高集成创新水平。以产业关键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为重点,大力推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动高技术武器装备自主式、跨越式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深化军工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军工科研院所改革。
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进一步完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制度体系,形成管理科学、规范有序、政策协调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准入和退出机制。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形成面向全国、分类管理、有序竞争的开放式发展格局。加强国防工业与民用工业在规划、政策上的协调衔接,促进军、民科研机构的开放共享;加速军工和民用技术相互转化,促进国防领域和民用领域科技成果、人才、设施设备、信息等要素的交流融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开发军民两用技术和产品,加快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军民结合产业和军工优势产业;建设军民结合产业基地,促进军工经济与区域经济融合。到“十二五”末,基本实现国防科技与民用科技、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工业的互通、互动、互补发展。
第六节 加快发展面向工业生产的相关服务业
按照“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面向工业生产的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服务型制造,不断提升对工业转型升级的服务支撑能力。
工业设计及研发服务。围绕外观造型、功能创新、结构优化、包装展示以及节材节能、新材料使用等重点环节,创新设计理念,提升设计手段,壮大设计队伍,大力发展以功能设计、结构设计、形态及包装设计等为主要内容的工业设计产业。支持工业企业与设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扩大工业设计服务市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及平台,培育发展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专业化研发服务机构。扶持一批专业化的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企业,构建多领域、网络化的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支持发展面向生产过程的分析、测试、计量、检测等服务,鼓励发展检索、分析、咨询、数据加工等知识产权服务。
专栏16:工业设计及研发服务发展专项
培育高素质工业设计和研发人才。推动建立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立国家工业设计奖励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工业设计实训基地。吸引海外优秀工业设计和研发服务人才回国创业。
培育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加大设计创新投入,鼓励加强设计研发服务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模式,重点培育一批工业设计和研发服务骨干企业。组织认定一批国家级企业设计中心,建立工业设计企业资质评价制度。
培育国家级示范区。面向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工业设计企业集聚发展,培育一批辐射能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家级工业设计及研发服务示范区。加强研发设计领域共性和基础性技术研发,依托产业基地建设一批研发公共服务平台。
发展生物医药等专业研发服务外包。大力发展临床前研究、药物安全性评价、临床试验及试验设计等领域的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支持发展医药研发外包(CRO)等专业服务。
制造业物流服务。引导工业企业加快物流业务整合、分离和外包,释放物流需求。推进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与物流信息化集成发展。加强危险品流向跟踪、状态监控和来源追溯的信息化管理,提高食品、农产品等冷链物流信息管理水平。支持第三代移动通信(3G)、3S(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NSS、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RS)、机器到机器(M2M)、射频识别(RFID)等现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制造业物流领域的创新与应用。加快信用、认证、标准、支付和物流平台建设,鼓励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完善企业间电子商务(B2B)发展的支撑环境。
信息服务及外包。大力发展网络化、全链条的信息传输、信息技术、信息内容等服务业。引导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向产业链前后端延伸,推动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数据处理与运营服务等业务向高端化发展。支持发展面向网络新应用的信息技术服务,加快发展软件即服务(SaaS)等新型业务模式。制定推广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加快信息技术服务支撑工具研发和服务产品化进程,促进重点软件企业面向金融、电信、医疗、能源交通等行业的知识库建设。鼓励发展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扩大服务对象和业务规模。提高信息服务及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和项目分包平台的服务能力,支持外包人才培训和实训基地建设。扶持一批由制造企业中剥离形成的专业化信息服务企业,提升外包业务承接能力。
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服务。加快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绿色产品(包括节能产品、环保装备)认证评估、环境投资及风险评估等服务。推动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等“一条龙”服务。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加大污染治理设施特许经营实施力度,引导民间投资节能环保服务产业。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推广市场化节能服务模式。积极培育企业安全生产服务市场,加快发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合同安全管理、工程建设、产品推广和安全风险评估、装备租赁、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
制造服务化。鼓励制造企业积极发展精准化的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的运维和在线支持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个性化设计、多元化的融资服务、便捷化的电子商务等服务形式。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从提供设备,向提供设计、承接项目、实施工程、项目控制、设施维护和管理运营等一体化服务转变,支持大型装备企业掌握系统集成能力,开展总集成总承包服务。鼓励制造企业围绕产品功能拓展,发展故障诊断、远程咨询、呼叫中心、专业维修、在线商店、位置服务等新型服务形态。推动制造企业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发展社会化专业服务,提高专业服务在产品价值中的比重。积极开发和保护工业旅游资源,推进工业旅游示范与服务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发工业专题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加快完善工业旅游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