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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
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更加注重引进产业升级亟需的先进技术设备,着力引进高端人才,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提高工业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提高工业领域利用外资水平。加强外资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积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合作。利用国内市场优势、资源优势和智力资本优势,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引进研发团队等智力资源,更好地利用全球科技成果,努力掌握一批核心技术。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发展国内配套企业。鼓励国内企业深度参与跨国公司全球价值链合作,鼓励港澳台企业到西部地区进行投资。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国内技术成熟、国际市场需求大的行业,向境外转移部分生产能力。加强统筹规划,推动在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建立境外重化工园区。鼓励有实力企业开展境外油气、铁矿、铀矿、铜矿、铝土矿等重要能源资源的开发与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多元化、多渠道资源安全供应体系。鼓励国内企业在科技资源密集的国家(地区)设立研发中心,与境外研发机构和创新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合作。鼓励实力强、资本雄厚的大型企业开展成套工程项目承包、跨国并购、绿地投资和知识产权国际申请注册,建立境外营销网络和区域营销中心,在全球范围开展资源配置和价值链整合。
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和示范,延长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条,推动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等环节拓展;在中西部地区培育和建设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鼓励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和功能,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