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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发〔201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编制和实施《规划》,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的根本要求,也是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于实现我国工业由大到强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时期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把工业发展建立在创新驱动、集约高效、环境友好、惠及民生、内生增长的基础上,不断增强我国工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按照《规划》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发展环境和市场机制,加强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引导和约束,促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中期评估结果和总体实施情况要向国务院报告。
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2011年12月](全文)
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十一五”工业发展回顾和“十二五”形势分析
第一节 “十一五”工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
第二节 “十二五”工业转型升级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 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第二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工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
第一节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节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
第三节 提高工业信息化水平
第四节 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第五节 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
第六节 推动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协调发展
第七节 优化工业空间布局
第八节 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
第四章 重点领域发展导向
第一节 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
第二节 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
第三节 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
第四节 增强电子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五节 提高国防科技工业现代化水平
第六节 加快发展面向工业生产的相关服务业
第五章 保障措施及实施机制
第一节 完善保障措施
第二节 健全实施机制
前 言
“十一五”期间,面对国际国内环境的深刻变化和风险挑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工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战场。今后五年,我国工业发展环境将发生深刻变化,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粗放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已进入到必须以转型升级促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转型就是要通过转变工业发展方式,加快实现由传统工业化向新型工业化道路转变;升级就是要通过全面优化技术结构、组织结构、布局结构和行业结构,促进工业结构整体优化提升。工业转型升级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所在,是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根本要求,也是实现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变的必由之路。
《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是指导今后五年我国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行动纲领,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具体部署,是工业领域其他规划的重要编制依据。
《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资委及国防科工局、烟草局等部门和单位联合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