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我们注意到条例第三章民用机场安全和运营的条款有二十二条之多,可见民用机场安全和运营管理在整个条例中的核心地位,请您介绍一下这一部分都包含了哪些内容。
李家祥:是的,民用机场安全和运营管理是整个条例的核心内容之一。要实现民用机场运行的持续安全,光靠机场建设工程的达标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建立科学完善的安全管理和运营制度,要明确民用机场运行过程中相关主体的责任,规范机场管理机构及其他驻场单位必须履行的安全运行义务。第三章的内容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这一部分主要规定了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了运输机场的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条例规定民航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对运输机场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责任,而机场管理机构则对运输机场的安全运营和生产运营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二是规定了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确保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安全适用性,条例规定了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必须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认定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民用机场。
三是规定了运输机场应急救援制度。条例在明确地方人民政府、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机场管理机构等单位应急救援职责的同时,还规定由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机场应急救援的演练、人员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是规定了运输机场不停航施工审批制度。不停航施工对运输机场的安全运营有重要影响,有必要加以监管。条例规定运输机场内实施的不停航施工应当取得地区民航管理机构的批准。
五是强调了运输机场服务保障的内容。条例明确要求运输机场必须具备服务规范、必要的设施设备以及完备的投诉受理制度等。对于社会关注的延误问题,条例还规定机场管理机构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提供服务。另外,借鉴航空发达国家的经验,条例对运输机场经营性业务的有偿转让也做出了规定。
六是规定了运输机场航空燃油供应管理制度。航空燃油供应中的油品质量、操作流程、企业资质以及运行安全等直接关系到飞行安全和机场运行安全,条例明确了从事机场航空燃油供应业务的许可条件、申请审批程序,同时强调了航空燃油供应的安全管理要求。
记者:机场管理机构在运输机场运营中是一个重要的角色,那么运输机场管理机构的地位和管理职责是什么?
李家祥:实现安全发展的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建立责任体系是民航实现持续安全的重要抓手。机场管理机构是由机场所有者组建或者受委托直接管理运输机场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它是机场生产和运营的载体。落实企业责任是健全责任体系的首要要求。因此,条例规定运输机场的安全和运营管理由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明确了其对于机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的主体性责任。同时,条例授权机场管理机构对机场内的安全运营和生产运营实施统一的协调管理,协调运输机场内各驻场单位,共同维护机场运营秩序、保障机场安全运行。具体而言,其职责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完善运输机场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是运输机场运营的规范基础,主要包括: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运行安全状况评估制度、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机场使用手册管理制度等。
(二)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定期巡查运输机场安全生产活动,做好机场内生产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工作,确保其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处理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运输机场的运行安全。
(三)组织实施运输机场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理运输机场突发事件。为了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对运输机场的影响,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实施机场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机场应急救援演练,加强人员应急救援培训,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四)统一协调管理运输机场的生产运营。根据条例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生产运营管理职责,维护机场内的正常秩序,为航空运输企业及其他驻场单位、旅客和货主提供公平、公正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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