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07年度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0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3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71.42亿元预算资金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造成执行单位年初预算编报不完整。
在教育部2007年度预算中,年初未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预算资金有71.42亿元,其中“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项目55亿元,“大、中、小学修购”项目14.60亿元,“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82亿元,造成这些项目的执行单位年初预算编报不完整。
(二)机关食堂改扩建项目未按期实施,2070万元资金闲置。
2007年4月,财政部批复教育部机关食堂改扩建项目支出预算2070万元。由于项目内容变化,该项目当年未实施,项目建设资金闲置。
(三)中小学国家级教材审查及优秀教学成果评奖项目财政拨款累计结余756.67万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拨款的2.52倍。
教育部中小学国家级教材审查及优秀教学成果评奖项目2007年初资金结余529.54万元,当年财政拨款300万元,支出72.87万元,当年结余227.1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756.67万元,相当于当年财政拨款的2.52倍。
(四)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基建项目未上报基建投资计划,基建支出1.92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005年3月至2007年7月,该校在未报经财政部门审查其资金来源、未向计划部门上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情况下,累计使用预算外资金1.92亿元购买教学用房,购房支出未编入单位支出预算。
(五)所属中央音乐学院未经批准自行设立项目收费80.10万元。
2002至2007年,该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在开展远程教育合作办学过程中,未经批准自行收取初试费80.1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问题,要求尽快采取措施,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规范预算管理工作;对机关食堂改扩建项目未按期实施造成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减少和避免资金闲置;对中小学国家级教材审查及优秀教学成果评奖项目财政资金结余偏大的问题,要求今后在申报项目预算时,统筹考虑项目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基建项目未上报基建投资计划、基建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教育部责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补报基建投资计划;对所属中央音乐学院未经批准自行设立项目收费的问题,要求教育部责成中央音乐学院停止该项收费,如确需收取,严格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项目申报、审批、执行等各环节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高校合作办学管理,严格收费审批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教育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部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问题,与财政部进行了协调,部分项目已在2008年年初预算中细化到具体单位,其余项目将在以后年度争取逐步细化;对机关食堂改扩建项目未按期实施造成资金闲置的问题,已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北京市规划部门审批,并将在批复后执行;对中小学国家级教材审查及优秀教学成果评奖项目财政资金结余偏大的问题,已对预算进行了调整;对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基建项目未上报基建投资计划的问题,已责成该校按照程序补办了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对所属中央音乐学院未经批准自行设立项目收费问题,已责成该校向北京市有关部门提出收费申请,现正在审批中。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其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教育部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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