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修订草案》
经营范围扩大增加养老金管理
按照现行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仅限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其再保险业务,禁止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鉴于目前这些规定已不适应保险业发展和国家养老、医疗及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保险法修订草案》拟扩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为“金融混业”留出发展空间。此次《保险法修订草案》借鉴我国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国外有关立法,授权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根据社会经济和保险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核定保险公司从事养老金管理等“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严重违法经营将被予以撤销
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修订草案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规定保险公司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或者偿付能力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规定标准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保险市场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予以撤销并依法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此外,修订草案还加重了对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从事违法活动,保险监管机构除对违法的机构进行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还可以采取取消任职资格、实施市场禁入等措施。对有违法行为的保险销售人员、个人代理人以及保险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可以予以警告、罚款、吊销资格证书、实施市场禁入。
个人保险代理人不用存缴保证金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说,现行保险法对保险中介的规定比较简略,无论在主体上还是行为规范上都存在一些空白。目前,我国出现了保险公估机构等一些新型保险中介机构,需要予以法律规范。
据介绍,修订草案明确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保险代理的重要组成形式,以解决兼业代理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的问题,同时明确保险公估机构为保险中介机构。同时,考虑到个人保险代理人的特点,修订草案删去了现行保险法中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领取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规定,仅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资格证书。个人保险代理人合法的经营活动不以无照经营查处。
■《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权利人维权成本有望纳入侵权赔偿
《专利法修正案草案》中明确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应当包括权利人维权的成本。
草案提出,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申请人可直接申请外国专利
为鼓励向外国申请专利,《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申请人申请外国专利时须先申请中国专利的规定,规定申请人可直接申请外国专利。
此次提交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将其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这样就取消了必须先申请中国专利的限制。
违法获取或利用遗传资源将不被授予专利权
我国是遗传资源大国,为防止非法窃取我国遗传资源进行技术开发并申请专利,草案规定: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申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无法申明原始来源的,应当说明理由。遗传资源的获取或者利用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
■《食品安全法草案》
强化食品企业社会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二审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修改了相关条款,强调食品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
有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及一些地方提出,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不仅应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且应对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草案应进一步强化这方面的规定。
同时,正在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了国家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建议删去草案初审稿中“生产者生产在本乡(镇)行政区域内销售的食品,不需要获得食品生产的许可”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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