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开的6个新增司局中,农民工工作司是其中之一,但其职能尚未披露。农民工工作司为什么要单独设立,它究竟有什么样的职能?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人士。
首次为农民工设专门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说,“部里设立农民工工作司意味着农民工工作有了一个正式的机构。”设立这样一个管理农民工工作的日常性机构,表明政府已经将农民工管理工作常规化。
据了解,2006年初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并建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其办公室就设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有专家指出,近年来,农民工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农民工工作的复杂性也日益明显,针对农民工高度流动性的特征,有必要为其设计特殊的社会保障制度,以更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
早在2006年4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对农民工工资保障、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就业培训、社会保险等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要求。
在此次汶川地震中,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于5月14日和5月20日发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代章的《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农民工输出大省四川的农民工工作。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有关农民工工作的内容也是其中的重点之一,除了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和劳动合同问题,以及养老、工伤、医疗保险问题,尹成基还强调了正在进行的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活动。
记者发现,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上14个专题专栏中,“农民工工作”是其中一个专栏,由此可见新部对于农民工工作的重视程度。
“目前来看农民工群体确实有其特殊性,农民工工作司的设立使得农民工管理、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有了一个专门的机构,政策制定更为集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俊生说。
农民工工作司职能未透露
至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尚未透露农民工工作司的职能,但据业内人士推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的有关农民工工作的几项主要职能:权益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新成立的农民工工作司可能都要具备。
“它的一个重要职能和目的就是保障农民工权益。”一位接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人士说。据他推测,农民工工作司可能要承担起农民工的培训就业、流动、工资、社会保障等相关事务。
“它应当主要是研究制定有关农民工问题的一些相关政策,而不会管理具体事务。”刘俊生说。
同时,刘俊生指出,部门的划分一般是按职能划分,如果按管理对象划分,将农民工这一群体单独划分出来,农民工所有的相关事务都有可能涉及到,这样会与其他部门的职能有交叉。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一位内部人士透露,将来跟农民工有关的所有事务比如农民工社会保险、就业等可能都要由农民工工作司来管理。
尹成基透露,原来有关社会保险的几个司职能相对稳定,不存在整合问题。据了解,原来的几个社会保险司分别是:养老保险司、医疗保险司、工伤保险司、失业保险司、农村社会保险司、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
“当需要制定有关农民工的政策法规而职能有交叉时,应当由农民工工作司牵头协调与其他司的相关事务。”刘俊生说。
据了解,发达国家没有这样的部门,因为没有农民工这一称谓,农民工与城市工人只有统一的“工人”或“劳动者”称谓,他们的制度保障是相同的,我国的农民工工作司是在特定时期、特定的国情下出现的产物。
刘俊生推测,这个部门应当是一个过渡性质的部门,至于过渡多长时间,会和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改革进程有关。(记者 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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