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宜昌的郑书友在武汉市徐东大街一个建筑工地打工。当记者来到他居住的工棚时,他正在一字一句地读报。他说,打工之余,惟一的文化娱乐就是买一份5角钱的报纸看看。“报纸也是偶尔买,不然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啊。”小郑告诉记者,“我最大的心愿就是看一场黄梅戏,如果能把戏送到工地上,那就好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尽管近年来农民工的文化生活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地方的文化部门每年都会为农民工准备一些专场演出,但因为没有形成常态化,绝大多数农民工还是感觉不解渴。和小郑一样,目前大部分农民工在城市中依然处于“孤岛”状态,文化生活非常贫乏。
农民工文化生活依然贫乏
文化部和华中师范大学组成的“农民工生活状况调查课题组”的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大部分农民工务工之余一般就是睡觉、聊天。阴雨天不能施工时,他们或在农民工居住比较集中的“都市村庄”里闲逛,或在工棚里、地摊上喝廉价酒,打牌。有些农民工已经很多年没有进过电影院,少数人偶尔也参加一些文化活动,比如看电视或去广场看电影、演出,但次数和时间都十分有限。
在武汉市武昌区岳家咀建筑工地打工的老朱告诉记者,自己每天工作都很累,最多时一天要工作13个小时,所以空闲时间多半用来睡觉。因为立交桥建设工期很紧,施工单位也不可能组织文化活动,要不然会影响工程进度。老朱说,不过有几个比我年轻的小伙子有时去附近上上网,我不知道上网是干什么,只是看到他们有点着迷的样子,估计蛮有意思。
30岁左右的雷强夫妻都在武汉打工,雷强在工地当工人,老婆则在一家服装厂做衣服。他告诉记者,自己特想去看电影。虽说附近村里有个小电影院,经常放一些免费电影,但多数是枪战片和武打片,不合自己的口味。去电影院看吧,现在随便一场电影票价都要好几十块钱,因为收工晚,看完电影后公交车也停班了,只能打的士回,这样算下来,看一场电影得花近百元,一个月1000多元的工资并不富裕,哪来闲钱去消费这些?
在课题组调查的6000多农民工中,35%的人打工之余是睡觉,看电视的有24.7%,聊天的25%。这些农民工在文化方面的开支非常少,每月文化消费不足10元的占29.7%,50元以下的有83.8%,没有任何文化方面开支的农民工则高达31.4%。
城市公共文化服务
离农民工有多远
去年11月份,借着举办第八届中国艺术节之机,湖北省及武汉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文化惠民举措,其中就包括赠票给农民工,并邀请2000多名农民工走进剧院,专门为他们演出了一场精彩杂技节目《英雄天地间》,所有费用都由政府支付。在武昌积玉桥环卫所工作的农民工陈慧民说,自己外出打工多年,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精彩的演出。另一位来自河南的农民工说:“如果没有政府邀请,我们这些农民工是看不起这样的演出的。”
农民工进城后,就应该享有当地的公共文化服务。一位建筑工地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政府也曾经组织放映免费电影,还请了一些剧团送戏到工地,可是农民工根本不领情,往往是一场电影、演出只有几个人看,白白浪费钱,让组织者十分沮丧。
一方面是农民工对文化生活的渴求,另一方面却是他们将送上门的文化生活拒之门外,这究竟是为什么?华中师范大学文化产业研究所所长傅才武教授分析说,之所以会形成这种尴尬局面,原因主要有两个。首先,因为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相关单位提供给农民工的公共文化产品,既存在数量不足又存在质量不高的问题。其次,由于大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接受、理解文化产品的能力有限,他们更容易接受像东北二人转、扭秧歌这些源自民间、通俗的文化形式,而包括一些政府部门在内的社会各界对此却没有足够的认识,送来的文化服务往往不合农民工的口味,遭到冷遇是难免的。为什么“八艺节”时为农民工组织的专场演出受到了他们的欢迎?就是因为这些节目既合农民工的胃口,同时演出水平也很高。
此外,据记者了解,农民工所在的社区也很难为他们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由于农民工生活圈子很小,往往只与老乡、工友接触,他们中的大多数都难以进入城市社区。“农民工生活状况调查课题组”对武汉市7个大型社区的调查显示,85%的农民工很少参加社区文体活动,2.56%表示时常来社区图书馆借阅图书,39.37%的社区表示没有邀请过农民工来参加文化活动。
繁荣农民工文化生活
不能仅靠“送温暖”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农民工文化生活匮乏问题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在我国不少地方,已经有一些演出队、电影放映队巡回到各个工地,为农民工送上精神食粮。武汉市目前有农民工100多万人,从2005年至今,该市已为农民工免费放映电影800多场,举行小型文艺演出100多场。今后每年还将免费为农民工提供上百场次的专场演出。
傅才武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文化生活贫乏问题,不能仅靠简单的“送温暖”活动——每年不定期地放映几场免费电影、送几场演出到工地,而是应该使关心、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形成一种制度,并将其纳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架构中。他说,农民工是游离于农村和城市社会生活之外的边缘群体,他们既不能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也难以挤进城市公共文化服务的行列。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应该针对农民工的特殊性,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由各级政府承担起公共资源保障的责任,如向农民工群体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一些廉价影院等,让农民工能够走出“工棚”去享受精神产品的熏陶。
与此同时,城市社区应该将辖区内的农民工纳入自己日常的服务范围,各种文体设施应向农民工开放,应主动给他们提供看电视、看书报的条件。财政、劳动、文化等部门还应联手推动农民工用工单位自身文化建设,鼓励农民工创作和表演自娱自乐的文艺节目,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文化经营活动,净化农民工文化生活环境。(廖君 韩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