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部的“三定方案”和内部编设情况。据介绍,该部在整合原有内设机构的基础上,新设6个司局,其中包括农民工工作司。
在“农民工荒”和“农民工就业难”问题双重存在的情况下,这一举措将有效增强对农民工公共服务和管理的常规化,对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城乡协调发展乃至建设和谐社会,可望发挥重大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对推动中国生产力的大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亿万农民工一手务农、一手务工,在稳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大大改变了城市面貌。为此,我们应对农民工怀有深深的感恩和尊敬:我们这个国家的快速成长,离不开他们的肩扛手拉,他们的双脚插入泥土,他们的双手垒起了世界上最大面积的建筑群,他们的身躯聚合成底层的脊梁,他们的汗水浇铸了社会基石。
然而,我们也对农民工抱有愧疚。生活同在一个国度,他们本已背井离乡,并包揽了很多城里人不愿干、不屑干的苦活、累活、脏活,理应受到更多的尊重和关怀。但是,迄今为止,在一些地区和行业,农民工工资被故意拖欠、工时被随意延长、劳保被大幅缩水、人格被嘲弄侮辱等情形还不时出现。农民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面临的困境,亟须破解。
目前,我国农民工有两亿多人,其数量还将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而继续增加。因此,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已成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迫切任务,理应作为“服务型政府”工作视野中居于前列的课题。
农民工的问题非一朝一夕形成,情况复杂甚至利益板结,对此应格外务实,一步一个脚印,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06年,全国农民工工作座谈会提出“十一五”期间要为农民工做好十件大事,如清理和防止工资拖欠、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和推行劳动合同范本、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禁止雇用童工、输入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工伤保险、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等。这些大事的做实、做好,显然需要强有力的政策指导与政策落实。
此外,尽管今年全国两会上已经出现了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影,但增加“利益代言人”,依然是农民工权益在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上,需要重点做实、做好的工作。农民工工作司既冠以“农民工”之名,人们自然期待它在各项政策制度酝酿之时,能为农民工设身处地考虑,并站出来积极为农民工鼓与呼。
农民工处于社会底层,且个体差异很大。从人口流出到人口流入,有些农民工是独自外出的,有些是携家带口的,有些是扎根式的,有些是候鸟型的……管理和服务也应该随之满足不同的需求。因此,与其他国家机构相比,农民工工作司要高质量地履行专司农民工工作的公共职能,就需要以“下访民情”为工作常态,经常深入农民工的工作地点和生活环境中去,直接倾听他们的呼声、掌握第一手情况。此等意义,也格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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