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通报,根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有关规定,环境保护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监察部,完成了2007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决定暂停江西鹰潭、海南三亚、广西河池和云南玉溪4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暂停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火力发电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角B厂等7家电厂进行处罚。
这位负责人说,2007年,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全国有1.2亿千瓦燃煤脱硫机组建成投产,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1300万吨/日,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381.8万吨,比2006年下降3.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468.1万吨,比2006年下降4.7%。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6年下降9.1%,国家5大电力集团公司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了13.2%。全国两项指标首次下降。
这位负责人说,2007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了成效,但仍有一些地方和企业在污水处理、脱硫设施运行等方面存在问题。突出的是:
1、江西省鹰潭市、海南省三亚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云南省玉溪市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或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行或无故不运行。
2、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湖北蒲圻电厂、贵州省金元股份有限公司黔北总厂的金沙电厂和习水电厂、山西省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柳林电厂,未按照《“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在2007年年底前建成运行脱硫设施。
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角B厂、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洛阳双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豫港电力开发公司伊川二电厂、河南三门峡陕县惠能热电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庆恒泰(万盛)电厂、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重庆合川发电公司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大龙发电有限公司7家电厂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
这位负责人指出,根据有关规定,环境保护部决定:
1、自公布之日起到城市污水处理厂整改完成之前,暂停审批江西鹰潭、海南三亚、广西河池和云南玉溪4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
2、自公布之起到应建成运行的脱硫设施经环境保护部验收通过之前,暂停审批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火力发电建设项目环评。
3、对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角B厂、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洛阳双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豫港电力开发公司伊川二电厂、河南三门峡陕县惠能热电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庆恒泰(万盛)电厂、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重庆合川发电公司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大龙发电有限公司等7家电厂,按脱硫电价的5倍扣减电价款。全额追缴二氧化硫排污费,并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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