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昨日宣布,6月20日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提高1000元,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1500元;7月1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5分钱。液化气、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
汽油和柴油的全国平均零售基准价分别由每吨5980元和5520元调整为6980元和6520元;上浮8%后的全国平均零售价分别为每吨7540元和7040元;折合每升约分别提高0.8元和0.92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每吨5950元调整为7450元。
此次电价调整,对城乡居民用电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四川、陕西、甘肃三省受地震灾害影响严重的县(市)用电价格也不作调整。
此外,即日起至12月31日,对全国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防止煤、电价格轮番上涨。在临时价格干预期间,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的出矿价,不得超过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统计显示,这是2003年以来,第19次调整成品油价格和第3次实施“煤电联动”。据测算,此次汽油、柴油的全国平均零售基准价分别上调16.7%和18.1%,全国平均销售电价上调4.7%。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研究员张永军匡算,此次油、电价格调整将推动月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上升0.4个百分点左右,间接影响则取决于其扩散反应。
国家发改委表示,为减少调价对群众生活的影响,控制调价连锁反应,对此次成品油调价增加的支出,采取以下综合配套措施:对种粮农民、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实行财政补贴。其中,对种粮农民在今年已增加的农资综合直补的基础上,财政每亩再增加5元补贴;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实行财政补贴,运输价格不提高;从7月份起,城市低保人口每人每月增加补助15元,农村增加10元;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通过增加财政补贴、进一步清理不合理负担解决,价格暂不调整;液化气、天然气、铁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各项补贴资金中央财政即日下拨各地。
国家发改委指出,由于不调整居民用电价格,此次电价调整不会对CPI产生直接影响。不调整农业和化肥生产电价,也有利于稳定粮价,减缓物价总水平上涨的压力。工商企业用电价格调整后,对物价总水平影响有限。总体来看,此次电价调整对CPI的影响不大。
国家发改委要求,有关石油、电力、煤炭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加强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控制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对市场的影响,加强成品油、煤炭、电力价格执行情况和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防止搭车涨价;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及造谣惑众、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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