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政策措施
针对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为将规划落到实处,《专项规划》坚持科学化、透明化的政府管理理念,从产业政策完善、融资机制建立、人才培养、部门资源整合、标准建设和服务体系完善等方面提出了既具有宏观指导性,又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一要完善产业政策法规体系,提出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18号文件、47号文件,力争出台促进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条例和信息技术应用条例等的有关法律法规。二要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建立包括政府财政、产业资本、风险资本、金融资本和民营资本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三要整合部门资源,“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建立和完善相对完整的国内软件产业链。四要加强人才培养,重点培养国际化、高层次、复合型软件人才。五要完善软件标准体系,逐渐掌握标准制订和执行的主动权。六要建设公共技术平台,为企业提供开放、优质和高效的公共服务。
“十一五”期间实现软件产业做大做强面临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针对发展重点,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这需要全行业上下同心,群策群力,既需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国家资金支持或政策引导来实现,也需要得到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更重要的是企业和金融机构等社会资金要积极投入,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一批知名的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提升我国软件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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