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区域布局与发展重点
“十一五”期间,我国渔业将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全局出发,合理统筹各区域渔业发展,有重点的推进现代渔业建设。
(一)区域布局
根据我国东部、中部、东北、西部地区,以及城市和城郊地区渔业发展的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比较优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不同,按照“突出区域特色,加强薄弱环节,促进产业集群,提高竞争优势”的原则,确立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发展导向和区域重点。
——东部地区
功能定位:东部地区经济发达,渔业生产自然条件优越,水资源和生物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科技优势明显,产业集中度较高,已形成了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主导产业和带动能力较强的渔业龙头企业,产业基础较强,是我国渔业发展的主产区,也是水产品主要消费市场。
在发展方向上,应以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水产品国际竞争力为导向,重点整合养、捕、加资源,提升规模经济的效益,加强捕捞强度控制和资源养护,有条件的地区可率先建设现代渔业示范区、水产品生产原料基地、国际水产品加工基地,为全国现代渔业建设起到示范带动的作用。
发展导向:一是继续推进优势出口水产养殖区域布局。充分利用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科技优势,围绕具有突出比较优势的大宗水产品进行养殖区域布局,优先发展优势出口水产品养殖,做大做强优势出口产业带。二是积极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发展生态渔业、设施渔业。促进传统养殖方式转变,大力推进养殖区域的标准化建设,普及健康养殖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降低近海养殖密度,发展抗风浪深水大网箱养殖,拓展深水养殖领域,大力推进设施渔业。三是巩固和提升加工产业带。按照国际标准对加工产业进行改造升级,重点扶持一批加工龙头企业,鼓励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努力打造自主品牌。四是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措施。重点完善渔船管理和捕捞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执法手段,加强渔船节能技术推广,引导近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积极发展远洋渔业。
区域重点:东南沿海应进一步加强鳗鱼、对虾、罗非鱼、大黄鱼等优势品种出口养殖带建设,鼓励发展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拓展海水养殖发展空间;黄渤海地区进一步巩固对虾、贝类、鱼类等出口优势品种养殖带建设,积极发展市场潜力大、增值空间大的海珍品养殖,大力推广节水、节地、技术含量高的工厂化养殖,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山东、辽东半岛应积极推进水产品来(进)料加工,建设现代化的水产品加工园区,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完善生产加工、储藏运输、市场营销的产业体系;沿海传统捕捞区域要科学规划渔港布局,充分发挥渔港的集群作用,大力推广渔船节能技术、装备,降低生产成本,改善渔民生产生活环境,积极开展渔业资源调查,根据渔业资源的承载力,实施捕捞强度区域布局;远洋渔业传统区应重点加强远洋渔船设施改造和远洋基地建设,提高国际渔业资源开发能力;沿海重点资源养护区应积极开展渔业资源养护、增殖放流工作,促进海洋渔业资源和水生生态修复。
——中部和西南地区
功能定位:中部和西南地区,特别是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川、重庆等省(市),辖长江、黄河中下游流域,是我国人口、农业生产比重较大的省份。这些区域淡水资源丰富,宜渔水面宽阔,生态环境良好,具有传统的养殖技术和悠久的渔业历史,地理上又有“承东启西、联结南北”的优势,长江流域是我国淡水渔业的摇篮,水产种质资源丰富,是我国淡水生物天然的种质基因库。
在产业发展方向上,以满足国内城乡居民淡水产品消费为导向,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的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淡水养殖产品精深加工,使中部和西南地区成为我国淡水养殖主产区和名优淡水产品加工产业带。
发展导向:一是加强精养池塘保护,改造中低产池塘,完善配套设施,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水面单位面积产量和产品质量。二是建设中部淡水优势出口水产品养殖区,围绕具有国际市场竞争优势的水产品种,完善优势水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提高淡水养殖产品的加工能力。三是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无公害水产品、绿色水产品,将水面资源丰富和环境良好的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提高渔业效益。四是加强水生生物资源自然保护区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保护四大家鱼等天然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生物多样性。
区域重点:长江和淮河流域的传统淡水养殖区域,重点发展鲢鳙鱼、草鱼、团头鲂等饲料投喂少、产量稳定、养殖技术成熟的滤食或草食性鱼类养殖;黄河流域的传统淡水养殖区域,重点发展鲤鱼等杂食性鱼类养殖,构建淡水养殖产品主产区;长江中下游优势养殖地区,要突出抓好河蟹、鳗鱼、斑点叉尾鮰、珍珠蚌、淡水小龙虾等国际竞争优势强的淡水养殖品种的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大中型湖泊、水库密集的地区,要根据水域利用功能规划,推广生态互补的立体养殖,开展资源增殖和网箱养殖等综合生产方式;水域出现富营养化的地区,应积极利用水生植物和滤食性水生生物改善和治理水域生态环境,发展生态修复型水产种养业;西南地区要积极发展稻田养鱼,合理适度的发展水库渔业、山区流水养鱼。
——东北和西北地区
功能定位:东北和西北地区受资源和环境等条件制约,渔业生产规模较小,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但这些地区地域广阔,水域生态条件多样,有的地区具有丰富的淡水、盐碱水、冷水、热水资源,劳动力成本较低,具有发展特色渔业潜力。
在产业发展方向上,以区域经济发展为主、解决周边水产品市场的消费,以及促进渔民增收致富为导向,因地制宜地开发市场适销产品。重点建设与环境相协调的特色渔业、冷水性渔业等,使该区域成为我国水产品供给的调剂区。
发展导向:积极开发盐湖和盐碱地资源,发展符合当地资源条件的冷水鱼养殖等特色养殖,带动周边渔(农)民增收致富。同时,要充分挖掘区域水质好等优势,扩大绿色、有机水产品生产。
区域重点:东北地区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虹鳟、鲟鱼等冷水鱼类等其他经济鱼类养殖;西北地区重点发展低耗生态型、节水型渔业;盐湖资源和低洼盐碱地丰富的地区,应大力发展耐盐碱渔业。
——城市及城郊地区
功能定位:在产业发展方向上,以满足城镇居民多样化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渔业的多功能性,拓展渔业的生态和休闲功能,使该区域成为休闲渔业发展和水产品集散的中心。
发展导向:重点发展观赏、垂钓、旅游、餐饮等都市休闲渔业;建设渔业高新技术园区;建立大型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完善水产品物流体系。
区域重点:直辖市、省会等中心城市以及部分城郊地区应加快发展都市休闲渔业,培育观赏鱼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水产现代科技区,使其成为现代渔业的展示和市民科普园地。
各区域在发展重点产业和区域的同时,还要注重东中西以及城乡区域间的合作、互助、扶持的协调互动机制,加大不同区域间合作项目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促进各区域的协调发展,构建“区域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渔业新格局。
(二)发展重点
1、加快渔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提高重点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强重大水生动物病害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开发水产疫苗等新型高效无公害渔药;创新优势养殖品种育种技术,突破新品种育种新材料;研发节约鱼粉、安全、高效的水产饲料,提高配合饲料普及率;积极探索高效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创新生态养殖和集约化水产养殖模式,突破深水网箱、工厂化循环水和池塘集约化养殖装备研制、关键技术集成和系统配套技术;加快水产品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研制突破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和检测技术;开发选择性渔具渔法和渔船节能技术;研制远洋渔业新装备,建立现代远洋渔业综合配套技术体系;研发水域环境修复和生态重建新技术,健全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监测体系。
—加快渔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国家级水产科学研究机构和渔业高校在渔业科技创新方面的引领功能,充分发挥“一条线”作用;选择一些条件较好、科研能力强的省市级水产科研机构组建区域性渔业科研中心和试验站,在基建和科技项目方面予以扶持,发挥“一大片”的作用;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科技研发中心,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科技创新体系。
—积极稳妥推进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强化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结合“绿色证书工程”和“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的实施,加大渔民培训力度;加大良种良法推广力度,围绕对虾、罗非鱼等主导品种和水质调控、深水抗风浪网箱等健康养殖主推技术,扎实推进科技入户工作,提高渔业产业的整体素质。
2、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渔业建设
—促进水产养殖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开展重点养殖水域滩涂资源和养殖容量的调查,科学确定养殖容量,制定合理的水域滩涂资源利用方案;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坚持“挖掘潜力,提升配套、连片开发”的原则,对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规模化的改造,提高单产水平,提升渔业综合生产能力;鼓励发展稻田养殖、高效立体养殖、盐碱地开发等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改良型养殖模式;严格限制使用野生小杂鱼投喂,鼓励开发和使用高效、安全、环保型饲料和人工配合饲料;倡导养殖用水循环利用,养殖废水达标排放,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改善渔业水域环境。
—合理开发利用近海渔业资源。继续巩固和完善海洋伏季休渔和长江禁渔制度,保护渔业资源;实施近海渔民转产转业工程,压缩捕捞强度,强化渔船管理;加快捕捞作业结构调整,推广节能渔船和选择性渔具渔法,减少幼鱼、低值渔获物的比例,促进近海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
3、调整产业结构促进渔业经济产业优化升级
—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建设现代水产养殖业。加快提高重大水产养殖病害综合防治能力,推广普及良种良法;鼓励开展无公害产地认证和无公害产品认可工作,推行水产养殖良好行为规范(GAP)示范,推进标准化生产;实施渔业“一村一品”战略,发挥各地区位、资源、品牌优势,打造品牌渔业;完善养殖配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努力做到资源配置市场化、区域布局科学化、生产手段现代化、产业经营一体化,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水产养殖集约化发展水平。
—构建发达的水产品加工物流产业。实施水产品加工出口推进行动,扩大养殖产品加工出口贸易,稳步发展进来料加工,坚持传统初级产品出口和精深加工制品出口并举,不断提高精深加工产品出口的比重;积极参与水产品加工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改造;重点加快培植一批经营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管理能力强、经济效益好、拥有自主品牌的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发展海藻化工、海洋药物和水生生物保健品,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海洋药物,培植新的渔业经济增长点;建设和改造一批水产批发龙头市场,加强水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培育一批水产行销大户和企业,形成多渠道、全方位、信息灵的水产品物流体系。
—拓展发展领域,提升渔业附加值。遵循渔业经济发展规律,坚持多功能的发展方向,积极拓展渔业发展空间。重点引导发展渔业二、三产业,特别是要扶持水产品深加工和物流业,促进渔业产业链向产前、产后延伸,提高渔业附加值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拓展渔业的粮食安全保障功能、水生生态修复功能、休闲娱乐和生物保健功能,重点发展集观赏、垂钓、旅游为一体的都市休闲渔业,培育面向国际市场的观赏鱼产业,打造人与自然和谐、都市与乡村融合的多功能、市场化、精品化的渔业产业群,实现渔业的全面发展。
4、坚持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渔业
—积极扩大水产品对外贸易。围绕日本、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的水产品市场需求,培育主导出口水产品,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品牌的水产加工产业,按国际标准组织生产与管理,完善养殖、加工、出口的产业链条;加强东南沿海、黄渤海出口水产品养殖带,长江中下游出口河蟹优势养殖区,以及辽东和山东半岛来料加工区建设,积极建设中部出口淡水优势产品养殖区;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的
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应对各类贸易壁垒的能力;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谈判和国际贸易公约的制定,争取国际贸易的主动权。
—实施“走出去”战略,稳步发展远洋渔业。继续推进我国远洋渔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积极发展过洋性渔业,加快开拓大洋性渔业。对过洋性渔业项目,要调整合作方式,实施综合开发,拓展合作空间,提升合作层次,实现互利共赢。对大洋性渔业项目,要重点利用有开发潜力的渔业资源,加强与有关渔业组织和国家的双边、多边合作,在国际管理框架内发展我国公海渔业规模。
5、全面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计划
—实施渔业资源保护与增殖行动。科学划定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渔业资源和湿地保护区,对重要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实行重点保护;加强规范渔业资源放流工作,合理确定增殖水域、品种、数量和范围,积极恢复渔业资源;推进以海洋牧场建设为主要形式的区域性综合开发,建立海洋牧场示范区,以人工鱼礁为载体、底播增殖为手段、增殖放流为补充,积极发展增养殖业。
—实施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建立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采用就地保护和异地保护相结合,驯养繁殖和增殖放流相结合的综合措施,扩大濒危物种种群,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防止外来物种的入侵。
—实施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行动。严格执行水域污染与生态灾害防治、工程建设资源与生态补偿、水域生态修复和发展生态养殖等措施,强化水域生态保护管理,积极采取各种生物、工程和技术措施,对已遭到破坏的水域生态进行积极修复和重建。
6、构建平安渔业,提高渔业安全保障水平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渔业安全培训。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立法,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规范培训机构设置,培养造就渔业安全监管队伍,加强培训监管;强化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内容、方式和手段的创新,确保培训质量。
—建立渔业安全科研标准体系。鼓励支持渔业安全生产科研和渔船标准化工作;加快重大项目和重点课题的研究攻关;推广先进、可靠、适用的安全技术、材料和装备;建立健全渔船、渔机、网具的安全标准,为加强检验、治理隐患和安全技术改造提供技术支撑。
—建立安全生产预防监控体系。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制度,把握安全管理的规律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加强源头的有效管理;强化对“高危船”、“三无”船、远洋船及重点海域的重点监控和执法检查,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政府、企业(船东)、监管部门的职责;落实必要的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加强队伍建设,强调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及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
—建立渔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贯彻实施《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24小时渔业应急值班制度;引导渔船实行编队生产,鼓励渔船开展互助自救,提高自我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建立渔业政策性保险制度。建立雇主责任保险以及渔业人员伤亡最低赔偿标准等制度,分散和降低渔业安全生产风险;充分发挥船东互保协会的作用,配合地方政府做好遇难渔民的善后、安抚、补偿工作,维护渔区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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