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发展粮食现代物流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现代科技为支撑,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建立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实现粮食流通现代化,以降低粮食流通成本,提高粮食流通效率,提高应对粮食市场波动的调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推进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按照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粮食现代物流设施项目,引导企业投资方向,避免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2、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建设资金主要由企业自行筹措,投资风险由企业自行承担。中央及地方政府对全国性、区域性粮食现代物流重点项目进行政策和投资上的扶持。
3、打破分割,整合资源。打破行业和地区分割,充分利用现有粮食物流设施,整合各类粮食物流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加强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企业之间的统筹协调。实施铁路转运站及专用线改造,注重粮食集并和分拨网络建设。根据区域特点因地制宜选择运输方式。
5、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根据全国粮食生产和消费的布局,突出重点,逐步推进。首先解决“北粮南运”的突出问题,对跨省粮食主要物流通道和重要物流节点的散粮设施项目进行重点建设。
(三)发展目标
到2015 年,初步建成全国主要散粮物流通道和散粮物流节点,形成物流网络,基本实现主要跨省粮食物流通道的散储、散运、散装、散卸和整个流通环节的供应链管理,形成现代化的粮食物流体系,增强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应急调控能力。
第一阶段(2006 年到2010 年),重点发展跨省原粮流通“四散化”。全国原粮流通量中散粮流通份额由现在的15%提高到35%,其中国内跨省流通量(不包括进出口)中散粮流通份额由现在的20%提高到50%。
第二阶段(2010 年到2015 年),建设跨省粮食“四散化”运输体系和应急调控体系。全国原粮流通量中散粮流通份额达到55%,其中国内跨省流通量中散粮流通份额达到80%,主要跨省散粮物流通道基本实现散粮运输。
三、主要任务
(一)推广散粮运输方式
依托现有散粮设施,完善重要通道和节点的散粮配套设施,打破制约散粮运输发展的“瓶颈”,推动形成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贯穿收纳、集并、中转、运输、储存、发放各个环节一体化的散粮运输系统。在东北和黄淮海等产区加快发展散粮汽车运输,推动收纳库到中转库和收纳库、中转库到粮食加工企业的“包粮改散粮”运输。开通从东北地区到关内华北、华东、华中地区的散粮火车定点定向班列,打通“北粮南运”的散粮铁路运输通道。积极推动东北地区发展铁海联运,实现粮食运输的铁、水合理分流。逐步建立沿海与内河的散粮中转运输系统,鼓励长江、珠江中下游地区发展内河散粮船舶运输,在全国范围内推动散粮集装箱的公铁联运发展,发展“门对门”的散粮配送服务。
(二)建设主要散粮物流节点
在主要粮食集散地和交通枢纽,建成一批适应散装散卸的全国主要粮食物流节点,完善集疏运网络,实现铁路、水路和公路的有效衔接、跨省和省内长短途运输方式的合理转换,提高粮食快速中转能力。散粮物流节点按城市划分为内陆城市散粮物流节点和沿海港口城市散粮物流节点。内陆城市物流节点的标准为年跨省粮食中转量200 万吨以上(包括中转库、储备库、内河港口库和粮食码头、加工配送中心、批发市场等设施的跨省粮食中转量),沿海城市散粮物流节点的标准是该城市港口中转库及码头年中转量在200 万吨以上。(见专栏一)
专栏一 散粮物流节点布局
根据散粮物流节点的标准,具体布局是:(1)内陆城市散粮物流节点为北京、石家庄、邯郸、大同、郑州、商丘、信阳、驻马店、南阳、周口、济南、德州、潍坊、菏泽、枣庄、聊城、济宁、合肥、阜阳(皖北)、芜湖、南京、徐州、泰州、南通、苏州、杭州、衢州、泉州、漳州、南昌、九江、武汉、荆州、襄樊、长沙、岳阳、衡阳、东莞、佛山、肇庆、南宁、柳州、贵港、成都、重庆等。(2)沿海城市散粮物流节点为大连、营口、锦州、秦皇岛、天津、青岛、连云港、上海、宁波-舟山、嘉兴(乍埔)、温州、福州、厦门、深圳、广州、防城港、北海等。
(三)形成主要跨省散粮物流通道
根据全国粮食的流向和流量,加强流出地区散粮发运能力和流入地区散粮接卸能力建设,形成全国六大主要跨省散粮物流通道,分别是东北主产区玉米、大豆和稻谷流出通道,黄淮海主产区小麦流出通道,长江中下游稻谷流出和玉米流入通道,华东沿海主销区粮食流入通道,华南主销区粮食流入通道,以及京津主销区粮食流入通道。实现东北、黄淮海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散粮流出通道与华东沿海和华南等地区散粮流入通道的对接。(见专栏二)
专栏二 六大通道粮食流量预测 单位:万吨
通道名称2003-2005 年平均流量2010 年预测流量2015 年预测流量
全国15051 17000 18500
东北流出通道5270 4600 4900
黄淮海流出通道1856 2400 2800
长江中下游流出通道1895 2100 2500
华东沿海流入通道4523 5300 6000
华南沿海流入通道2862 3800 4440
京津流入通道1041 1370 1700
注:全国流通量包括主要通道及非主要通道流量,流出与流入只算一次,包括进出口量。
(四)提高粮食物流组织化程度
加强粮食产销地区合作。按照销地的粮食调运需求,加强产地的粮源组织和铁路专列、海运班轮的发运工作,建立稳定的粮食运输通道,实现产销区的有效对接。鼓励大型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形成一批跨行业、跨地区,集粮食收购、储存、中转、加工、贸易等业务于一体的大型粮食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粮食物流。提高粮食市场信息服务水平。发展粮食网上交易。建立全国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和全国粮食物流配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粮食物流信息资源共享。
(五)加强技术设备研发和标准化工作
通过自主开发和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快研制粮食物流关键设备和相关的技术开发,尽快研制通用的散粮火车、散粮集装箱和散粮汽车。推广散粮运输技术设备,提高粮食物流的技术装备水平。制定和推广粮食物流标准,实现粮食仓储设施、运输工具、装卸机械、信息编码、品质检测的标准化。
(六)建立粮食应急调控体系
在建立全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的基础上,通过中央和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直接投资方式,控制一些重要物流节点,建立全国粮食应急调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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