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指出,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一些地方在征地过程中,没有注意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引发了不必要的矛盾。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将依法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是在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作上述表示的。该负责人说,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将从四个方面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一是将依法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快制订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
二是建立对被征地农民发放补偿费用的公示制度,增强补偿费用发放透明度。
三是改革对被征地农民征地补偿费的发放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相关费用中应当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可以根据征地补偿方案,由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具体名单,通过发放记名银行卡或者存折方式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减少中间环节,防止被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是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参加有关社会保障所需的个人缴费,可以从其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直接缴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过去一段时间在征地过程中,有的地方压低征地补偿标准,被征地农民失地后的生活水平出现大幅下降;有的地方征地补偿费用没有完全落实,出现拖欠、挤占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等情况,被征地农民群体上访事件频发。(记者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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