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川省将建设6个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试点城市、80个试点县(市、区)、100个试点工业(农业)园区,培育200家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典型企业,初步形成循环经济体系框架。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根据目标,我省将建成国家级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3个和6个。
根据《通知》要求,在发展节约型建筑业方面,“十一五”期间,全省将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逐步淘汰粘土制品。从立项、规划、设计、审图、开工许可、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房屋销售核准等环节全过程监督实行节能省地标准。我省还将研究建立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最低节能标准的新建建筑禁止销售和使用。研究建立针对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能效标识制度和新建公共建筑的能耗检测及能耗审计制度、最高能耗定额、超定额加价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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