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的“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方案日前已经国务院批准并对外公布。一直以来人们对于国家能源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种种揣测终于“尘埃落定”。
据国家能源局的权威人士介绍,“三定”方案确定: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包括划入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国家发改委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原国防科工委的核电管理职责等。具体包括: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开展国际能源合作。
过去我国的能源行业长期处在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之下,政府对能源行业的整体控制能力比较弱。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能源生产和消费也快速增加,国内外能源短缺问题日渐加重,环境压力不断加大,我国的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和突出,因此亟需改变旧有的能源管理格局,成立一个更权威、更集中的政府机构来统一管理能源行业。国家能源局的成立,将以前分散的能源管理职责集中起来实施统一管理,有利于统筹考虑、统一规划能源的开发利用,从而有利于提高我国的能源管理效率和水平。国家能源局的“三定”出台表明我国政府在能源领域贯彻科学发展观,转变政府职能,推动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中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根据“三定”方案,国家能源局设综合、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司9个司,编制112人,各司职责明确,体现了精简高效的原则,减少了重复交叉。国家能源局还单独设置党组,党组书记由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兼任,党组成员包括原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孙勤和国家发改委原能源局长赵小平。
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局同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相比,管理的职责更加全面,管理内容更加强调宏观性、战略性和全局性。
突出对能源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宏观管理
能源支持国民经济的发展,能源安全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国家能源局要加强对能源问题前瞻性、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拟定能源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标准并组织落实,提高国家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中国能源网首席资讯官韩晓平对此评价说,前瞻性主要是指对未来国内外能源形势的准确把握和预测,综合性体现在我国的能源管理由以前各部门独立分管转化为由国家能源局综合管理,而战略性则强调能源管理不只与能源行业相关,还涉及工业、农业、贸易、环境、军事等多个行业领域。
承担国家能源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国家能源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重大问题,是我国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成立,是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一个创新,是提高能源管理机构的协调性和权威性的重要举措。它不能简单看作是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的名称变更,其变化更多地体现在职能的转变以及决策和协调上。国家能源局要在为能源委员会提供支持、服务等方面承担更大的责任。
关注能源节约、科技创新和清洁能源发展
专门成立了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突出能源行业的节能和科技创新,特别强调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除传统能源行业外,成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积极推动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
将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职责划归国家能源局。其中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都是近年来蓬勃发展起来的新兴能源产业。
增加了核电管理职责,将原国防科工委承担的核电管理职责划归国家能源局,负责拟定核电发展规划、准入条件、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提出核电布局和重大项目审核意见,组织协调和指导核电科研工作、组织核电厂的核电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曾多次表示,要优化能源结构,根本出路在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进一步实施“节能优先”战略的基础上,大力改善和调整能源结构,加快发展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国家能源局职责的划定,体现了能源主管部门不拘泥于传统能源行业,注重能源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和着眼于未来的长远眼光。
管理石油储备、加强国际合作、确保能源安全
近年,我国石油对外的依存度不断增长,已经接近50%。今年由于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和金融市场动荡,国际石油价格屡创新高,对我国的能源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加强国家石油储备已成为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国家能源局的“三定”方案确定将国家石油储备中心由国家发改委划给国家能源局管理。国家能源局负责拟定国家石油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储备变动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此外“三定”方案还确定:在能源国际合作中,国家能源局将代表中国政府协调能源对外合作事宜,与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和审核能源境外重大投资项目。以前由于没有与国外对应的能源主管部门,我国错过了很多国际合作的机会,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职能的明确将加强我国在能源领域的对外交流能力。
参与能源价格管理
对于此前人们一直关注的能源价格管理问题,“三定方案”明确:国家能源局可以提出调整能源产品价格的建议,报国家发改委审批或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国家发改委调整涉及能源产品的价格,应征求国家能源局的意见。
除此之外,国家能源局还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综合性政策、提出进出口总量建议。
这表明国家能源局对能源价格等重大政策制定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国家能源局的人员到位还需要一段时间,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推进。
当前国际国内的能源形势异常严峻,国际油价高位震荡、国内煤价持续上涨、电煤供应普遍紧张、电力企业大面积亏损……在如此复杂的国内外能源环境中,以崭新面貌出现的国家能源局怎样行使好能源管理的职责,协调好各方关系,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的步伐,来应对新的形势,都是社会热切关注的问题。
我国的能源体制改革任重道远,面对社会各方对国家能源局的殷切期待,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表示,新的能源管理机构要转变作风,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给社会一个耳目一新的新形象。要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社会共同参与,要科学民主决策,将成立专家委员会和顾问咨询机构,要把新的能源管理机构建设成高效、廉洁、服务的政府机构。新能源局组建后要以能源战略规划为龙头,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加快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大力提升能源科技水平,做好宏观规划和重大项目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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