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规范目录》/全文

2013年01月10日10:4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文化部 公共电子阅览室 管理信息系统 访问对象 证件类型 登录时间 编码

5.1.3.5             明细信息查询

可对各省上传的数据进行明细信息查询,包括上机用户信息、用户上机时间、操作记录、用户下机时间。

5.1.3.6             更新同步

网站访问统计、应用运行统计和服务情况统计数据由各省级分中心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数据交换按天上传,明细查询数据即终端日志记录按月上传,国家中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自动更新。

5.1.4   权限管理

国家中心管理信息系统必须提供完善的权限管理功能,并可为各省级分中心、市县级分中心和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端分配查询访问权限账号,便于各省级分中心、市县级分中心和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端本级信息。

5.1.5   数据交换

国家中心数据交换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数据、名单数据、运行管理数据、网站访问统计数据、应用运行统计数据、服务情况统计数据、明细查询数据的交换。

国家中心数据交换涉及的数据按照数据交换的频率可以分为三种:实时交换数据、按天交换数据和按月交换数据。实时交换数据包括:基本信息数据的增量更新、名单数据的增量更新和运行管理数据。按天交换数据包括:网站访问统计数据、应用运行统计数据和服务情况统计数据。按月交换数据包括:明细查询数据或者终端日志记录。

国家中心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要求基于Web Service平台,交换数据的描述方法采用XML语言标准。

5.2    省级分中心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功能

该部分规定公共电子阅览室省级分中心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在建设省级分中心管理信息系统时,各省可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功能扩展。

5.2.1   基本信息管理

基本信息管理包括:支中心基本信息管理、公共电子阅览室信息管理。

5.2.1.1             支中心基本信息管理

可编辑(新增、修改、删除)、查询本级基本信息以及本省公共电子阅览室各级支中心的基本信息,包括市县级支中心编码、名称、地址等(详见7.67.7)。

5.2.1.2             公共电子阅览室信息管理

5.2.1.2.1       公共电子阅览室基本信息管理

可编辑(新增、修改、删除)、查询本省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共电子阅览室编码、名称、地址等(详见7.8)。

5.2.1.2.2       公共电子阅览室设备信息管理

可编辑(新增、修改、删除)、查询本省公共电子阅览室的设备信息,包括管理端和终端的设备编码等(详见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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