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在这里陷入了困境。帝国财政不仅要养活官员本人,还要代他们养活家口。如果帝国官员的家庭像老百姓那样平均每户只有5口人,那么事情还好办。问题是,帝国官员们要娶一大堆妻妾,生一大堆子女,有一大堆为之服务的奴仆,还要过上舒适甚至奢靡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多少工资才够他们用?
因此,认为哪朝哪代工资低而导致贪污的议论是可以商榷的。因为工资高低固然对官员生活有点影响,但在官员的家口、生活水平没有办法约束的情况下,工资永远都是不够的。如果工资不够就能成为“当贪官的理由”,那么这个理由永远存在。如同我们在海瑞的生活中所看到的那样,尽管七折八扣之后工资大大缩水,但如果海瑞的家庭和帝国的老百姓一样只有5口人,那么淳安县令的工资已经足够养家了,日子还会过得不错,根本就不存在买不起两斤肉的问题。海瑞如果能够免俗,少纳一个小妾,日子也会过得好一些,不至于到死的时候才留下十几两银子。
从官员的家庭生活来看,我们发现帝国存在重大的危机,也可以说在这个看似平常的地方,却隐藏着历史的机奥:按照朱元璋的逻辑,他已经按超过老百姓家庭一家五口人的生活标准向县令支付工资,但是一个县令家庭,直系亲属有10个人光景,奴仆人数按清代限制奴仆的法令中的最低标准40人来计算,他实际需要养活的是50个人。以5个人生活的工资应付50个人的生活,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他实际的收入必须达到法定收入的10倍才行。如果以县令做为官场的平均标准,那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推论:整个官场的收入必须是法定薪酬总额的十倍,才能让官员家庭过上基本的生活。由这一点就可以知道,官员追求法定福利之外的收入的动力有多大,要想让官员不贪又有多困难。
当然,这是对绝大多数官员来说的,有些人家境特别好,或者家庭结构特别简单,生活又极其简朴,那么他可以不贪,这种情况虽然存在,但不是主流。绝大多数人的情况是和海瑞相似的,家里有几亩薄地,有条件读点书,然后通过科举出仕为官,从宋代开始,这种情况就是主流了。
来源:书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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