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要养多少人
中国历代人口统计数据表明,中国古代户均人数为5人左右。海瑞在淳安的时候,淳安一县有11371户,46505口,平均每户4口,而官员的家庭人口则远远超过了这个平均数。海瑞的家庭结构已经相对简单,但也已不止十口,其他官员的家口庞大可想而知,《红楼梦》中的贾府为我们提供了一幅生动的图景。
根据日本学者衣川强先生的估计,宋代官员家庭平均为30人光景。宋代是中国历史上文化昌盛发达的时代,众所周知,唐宋古文八大家中有六位生活于北宋。他们之中有几位偶尔也谈到自己的家庭情况。比如王安石说靠自己的俸禄为生的有数十人;苏轼在被贬官的路上,携家挈口,跟随左右的还有20余人。其他有名的文人,比如杨亿说有30余人依赖自己生活,石介说有50多人,张耒、陆游则说过靠自己的俸禄生活的有10人。因此,大略估计一下,宋代官员的家庭平均是30人光景。
明清时代的家庭人口与宋代是不是一样呢?按道理来说应该是一样的,但是史料表明似乎明清时代的官员家口绝不止30人。以清代为例,在乾隆七年(1742)进士考试的殿试试题中,乾隆说“凡州县莅任,其亲戚仆从仰给于一官者不下数百人”,就是说靠一个州县官员生活的有数百人之多。乾隆的这个说法自然不会是信口胡说,因为这个说法还有几个人说到,甚至还不止数百人。如康熙四十一年(1702),御史刘子章上了一份奏折,说:“臣见外任官员,除携妻子兄弟而外,其奴婢有多至数百人”(《节仆从以省扰累疏》,贺长龄辑《皇朝经世文编》卷十六)。就是说,不算官员的妻儿兄弟等直系亲属,仅仅是为其家庭服务的家人奴仆就有数百人。乾隆年间人阮葵生也说:“近日州县长随,多者数百人矣。”(《茶余客话》卷四)道光、咸丰时期的王侃则说,汉代的制度是诸侯王可以有奴婢二百人,关内侯三十人,而现在州县的长随,“多者过于汉之列侯,少亦过于关内侯”(《放言》卷上)。“长随”,是官员的仆人。数百人之说似乎尚不算是过分,还有更为危人耸听的,如说督抚“置买奴仆太多,有至千人者”(福格《听雨丛谈》卷五)。〔1〕
为了控制官员的家人数量,朝廷不得不正式发文,如康熙四十一年吏部议准:汉族地方官所带奴仆,总督、巡抚限50人,布政使、按察使限40人,道台、知府限30人,同知、通判、知州、县令限20人,州同、县丞以下限10人。这是奴仆,是男性家人,女性家人即仆妇、婢女也按这个标准执行。以上的标准是针对汉族地方官的,而旗人的标准又不一样,总督、巡抚的家口是不得超过500名,其他官员在汉族官员的基础上准予增加一倍。(《清圣祖实录》卷二○八)这就是说,一位七品县令,如果他是汉族的,他所带的仆从可以是男性20人、女性20人,共40人,而满族官员则可以达到80人。但是,这个标准中的仆从好像还是不完全的,因为咸丰、同治时期人福格在其所著《听雨丛谈》中说,“厨役等不在此数”,就是说管饮食等方面的人员不算在内。那么,即使严格按照康熙四十一年确定的标准来执行,一个县令的仆人少说也有几十个。事实上,恐怕许多县令会突破康熙四十一年的标准。雍正六年(1728)曾任山东新泰县令的朱成元被查处,抄家的结果是朱县令家口总共有86人,考虑到朱县令是旗人(见乾隆《蒲台县志》,朱县令的事详见本书《送礼政治》一文),86人中包括直系亲属,因此仆从可能没有超标,但接近超标的限度了。
这样问题就出来了,我们知道,宋代是中国历史上官员待遇最好的朝代,那么宋代官员的俸禄够花了吗?仅以养活家口而论,研究者得出的结论就很悲观。衣川强先生的结论是这样的:“能够全赖俸给生活的官吏,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纯靠俸给生活的官僚是不可能有的。”〔1〕这就是说,哪怕宋代官员的薪水很高,而平均家口以30人计,按照当时的物价水平和消费项目来计算,一般来说宋代官员的俸禄仍然是不够养家糊口的。这是一个让人沮丧的结论。它似乎证明,中国历史上的官员贪污(如果获取法定收入之外的收入都算是贪污的话)是必然的,无论工资多少都是没用的,哪怕是调整到像宋代那样给国家财政造成很大负担的标准,仍然不能使官员养活他们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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